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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5857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4〕26号 发文时间2024-07-23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7-2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4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要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围绕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聚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和薄弱环节,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2024年中央、省、市下达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资金223万元,任务面积3.348万亩以上。目前,全县耕地保有量69.93万亩,主要粮食作物玉米面积53.8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8.57%,机械化作业程度在农业生产作业中所占份额逐年增加,土地流转、租地、托管等经营模式已经基本形成,但同时存在规模小、不规范、难连片、面积小的粗放经营,造成土地浪费、经营效益差的现象,严重制约着集约化、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的发展,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三)坚持服务本区域主要农作物。把提升粮食、薯类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要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从玉米耕、种、防、收整个生产过程,在全县挑选乡镇作业,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完成旋耕、播种、病虫害防治、机收、秸秆还田、深翻等六个作业环节,也可以选择其中的任意一个或者几个环节任务,促进我县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有机发展。

四、实施内容

(一)补助范围

为全面完成今年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任务,在多方调研走访、征求乡镇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县挑选部分适宜规模托管作业的乡镇、村实施。原则上实施区域要相对集中,要尽可能整村集中连片推进,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补助标准及补助环节

主要对玉米作物的旋耕、播种、病虫害防治、机收、秸秆还田、深翻等环节选择三个及以上予以补助,具体以实际作业情况进行补助。原则上财政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在作业中,已经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不得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   

旋耕、播种、病虫害防治、机收、秸秆还田、深翻等六个环节参照市场价格按财政补贴标准予以补助,具体服务价格和补助价格标准如下:

(三)补助对象

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由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公开公平选拔规范程度高、服务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运营规范的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农业服务实体参与项目实施,选择的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得少于3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县市场部门登记注册,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健全;

2.市场化运营规范、服务范围广、服务能力强;

3.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熟练的驾驶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综合协调能力;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与其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能够主动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7.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

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要通过县融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指导和监督实施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服务对象、服务区域、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完成时限、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违规责任等。作业实施完成后,经审核验收合格,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GPS监测平台数据为重要参考)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

五、实施流程

(一)宣传发动。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召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调研座谈会,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有关农业生产服务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农业生产托管工作任务,明确各自工作责任。

(二)确定服务主体。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对农机大户、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公开、公平、公正遴选项目服务主体,既要促进公平竞争、保证服务效果,又要防止形成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确定后的服务主体名单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签订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要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一式两份,农户一份,服务主体一份,并报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备案。合同需明确服务项目、面积、内容、价格、时限、质量要求等内容。

(四)作业服务。实施主体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相关服务。

(五)监督指导。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监督实施主体的作业开展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对所承担的任务不能完成或完成不规范的由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协调实施主体及时做出调整。

(六)考核验收。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向项目服务所在村村委申请初次验收,村委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农户服务项目、作业面积、质量标准以及作业服务满意情况进行初验;待所有环节初验合格后,由实施主体书面申请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进行验收,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成立验收小组,采取抽验形式进行检查验收,抽验农户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5%;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环节,并在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七)资金拨付。经过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考核验收后,将验收结果在各实施主体的服务区域内公示(留存影像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如有接到举报调查核实确有虚报不实情况,取消该项全部补贴。如无异议,将根据考核、公示结果,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向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结算,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实施主体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八)总结评价。对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回顾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召集督查小组、考核小组及部分服务组织进行座谈,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完善社会化服务方案。

(九)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对实施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自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接受省市项目绩效评价。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内容、服务环节和运行机制,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批复实施主体项目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做好具体指导、支持、协调工作,确保托管项目的有效实施。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动项目规范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实施方案的,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和备案程序进行报批。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附件:

1.2024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docx

2.长子县各服务组织参加作业的农机户及作业机械花名表.docx

3.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docx


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