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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0608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函〔2026〕6号 | 发文时间:2026-03-23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 关于长子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 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3-23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长子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长子自然资发〔2026〕2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长子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请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供应的各项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长子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特此批复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长子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全面启动实施的开局之年,为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以科学规划土地供应为手段,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确保土地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推动长子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等,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精准供应、保障重点”原则,科学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效实施,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
三、计划指标
长子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4.9921公顷。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46.6974公顷,住宅用地4.4463公顷,商服用地0.702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1455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保障性住房全流程管理,推动已供未开发土地和在建项目分类处置,推进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盘活利用,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做好供后监管工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预防土地闲置浪费。按照“增存挂钩”要求,进一步加大消化处置历年批而未用土地,采取“一地一策”逐宗消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旅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