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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76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0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水利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12-09 |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0.8015平方公里,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