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2-5382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7-08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下达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扶贫 | 发布日期:2022-07-08 |
有关乡镇(服务中心):
围绕过渡期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持续推进产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下拨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有关乡镇(服务中心)接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要求,尽快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一、资金分配原则
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各乡镇申报产业项目及专家对项目的评审情况拨付资金,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弱项,强化产业支撑,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严格按照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坚决杜绝用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负面清单事项。
一要继续优化资金使用,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要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注重培育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项目,着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发展质量,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利益联结,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
三、资金使用要求
(一)持续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完善资产管护机制,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实施要明确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避免“重建轻管”,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二)增强资金使用时效性。各乡镇(服务中心)根据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和支出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两个一律”要求,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申请相关资金。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绩优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与绩效目标偏离的,要及时处理和纠正,加强监控结果应用。年末开展绩效自评,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服务中心)要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发挥好纪律、审计、行业和社会等监督作用,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