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说:各位网友好!欢迎访问中国长子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针对群众对计生政策方面的一些问题,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县人口计生局局长刘爱红,围绕计生政策法规方面的话题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欢迎您,刘局长,也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2014-02-23 09:02:41
[刘爱红]说: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进行网上交流,在此,我代表长子县人口计生系统向社会各界及网友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也非常感谢中国长子政府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与大家交流的平台。欢迎广大网友多提宝贵意见,积极参与支持!谢谢!2014-02-23 09:03:56
[主持人]说:刘局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舆论一直说是计生政策放开了,你有什么看法?2014-02-23 09:04:31
[刘爱红]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关于放开单独两孩政策有了明确规定,但是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何时放开。具体到我省,目前尚未放开单独两孩的政策。所以,舆论在进行宣传时,要按照现行政策进行宣传,不要给群众造成误解。2014-02-23 09:05:41
[主持人]说:单独两孩政策适合哪些人群?“单独”夫妇何时能够申请再生育?在我省具体政策出台之前,意外怀孕的夫妇怎么办?2014-02-23 09:06:21
[刘爱红]说: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包括收养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
当山西省修订《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后,就可按照程序申请再生育,目前我省尚未修订条例,人大常委会也未做出专门规定。
如果现在意外怀孕的夫妇生育的,按照《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2014-02-23 09:09:41
[主持人]说:涉及民生方面的问题,咱们县有一些什么优惠政策?2014-02-23 09:10:16
[刘爱红]说:首先是国家和省的“4+2”奖励:即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按年人均960元的标准发给夫妇双方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从女方49周岁起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扶助金。3、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自2008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4、双女绝育父母奖励,以户为单位统计,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发给节育奖励金。5、退二孩指标父母奖励,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给予10OO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2008年1月1日独生子女年满10周岁的符合条件家庭,一次性给予每户5000元的奖励金。2008年1月1日以前独生子女年满10周岁及10周岁以上的符合条件家庭,仍按照每户一次性1000元的标准奖励。6、领证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二级以上)或死亡,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以户为单位统计。
其次是我县从2008年开始对全县计生家庭实行40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计生家庭子女在本县上高中免学费(每人每年800元)、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时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每人再增补20元等等,切实做到了“民生惠家”。
另外,我县还对全县的计生特殊家庭进行关怀扶助,将计生失独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双亡家庭、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家庭、患有四种大病的计生家庭等等纳入到奖励扶助的范畴。
今年以来,在进一步落实我县40项优惠政策和特殊家庭奖励扶助的同时,我县又加大对民生的投入,积极争取资金,落实全县非农无业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机关事业单位领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工作,切实做到了领证独生子女奖励全覆盖。2014-02-23 09:19:41
[主持人]说: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是什么?2014-02-23 09:20:24
[刘爱红]说:2014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三晋康家”工程、上党“好娃娃”工程要求,根据全县三干会精神和我县“民生惠家”工程部署,以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关注民生,不断强化服务,全面落实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福祉,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发展,为打造三大基地,实现六个突破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14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县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计生整体工作得到提升,力争跨入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行列。2014-02-23 09:23:45
[主持人]说:在群众关心的问题中,再生育问题比较突出,请问刘局长,农业人口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再生育子女?2014-02-23 09:24:41
[刘爱红]说:答: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规定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者归国华侨的;
(3)夫妻一方经设区的市以上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经批准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4)只有一个女孩的;
(5)在未列入移民规划并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山区贫困自然村居住7年以上,只有一个子女的;
(6)男到只有女孩的家庭落户并赡养扶助女方父母的;
(7)男方的同胞兄弟或者同胞兄弟的配偶,年龄超过30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没有生育能力,且未收养子女的。
(8)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人口计生局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2014-02-23 09:29:54
[主持人]说:农业人口符合再生育条件,需要什么手续,在哪里办理,办理时限是多长?2014-02-23 09:30:38
[刘爱红]说:1、需提交的材料:
(1)《长治市再生育申请表》、《长治市申请再生育公示情况报告表》;
(2)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5)村(居、社区)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人户分离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婚育情况证明;
(6)《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7)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合影照片;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再婚夫妻要求再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双方或一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
婚后不育收养一个子女的,还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明。
2、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以上证件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窗口进行办理。
3、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窗口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对申请和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形式、证明材料齐全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证明材料的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人证明材料上报至县人口计生局。
县人口计生局在接到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发给《再生育服务证》。2014-02-23 09:37:41
[主持人]说:刘局长,访谈预告发出后,网友们对访谈很关注,提了很多有关的问题,下面就请您开始回答网民的提问好吗?2014-02-23 09:38:36
[刘爱红]说:好的。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县人口计生系统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各位网友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2014-02-23 09:39:23
[我心飞翔]说:您好,我是非农业户口,我家只有一个女孩,我想再生育,符不符合条件?2014-02-23 09:40:06
[刘爱红]说:夫妇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者归国华侨的;
(3)夫妻一方经设区的市以上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人口计生局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4)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你对照一下,如果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可办理再生育服务证。2014-02-23 09:42:41
[吉祥]说:我家只有一个孩子,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是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了,请问刘局长,如何补办?2014-02-23 09:43:21
[刘爱红]说:原发证机关查到存根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补办。原发证机关查不到存根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原办证时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证明、村民委员会证明、独生子女费发放工资条复印件等到现户籍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窗口重新进行补办。2014-02-23 09:44:32
[似水年华]说:我是丹朱镇人,我想问一下,我媳妇在太原打工,我的生育服务证在哪里办理?需提供什么资料?2014-02-23 09:44:58
[刘爱红]说:在丹朱镇计生办、女方户籍地计生办或现居住地计生办均可办理。
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自我页);
(2)夫妻结婚证;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夫妻近期两寸双人照3张;
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还应该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离开户籍地时间较长,多次、多地居住,户籍地无法证明其生育情况的,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承诺。2014-02-23 09:47:41
[玉儿]说:我是一名非农业人口,无工作单位,只有一个女孩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问刘局长,我能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在哪里申报?2014-02-23 09:48:52
[刘爱红]说:可以申报。为进一步引深“三晋康家”工程、上党“好娃娃”工程和长子“民生惠家”工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对全县非农无业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实行奖励,真正实现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全覆盖,具体申报的条件、标准、所需要的材料及程序,请你到户口所在社区咨询一下,在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申报。2014-02-23 09:50:09
[红色的神珠]说:听说郊区已经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领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进行一次性奖励,请问刘局长,咱们长子什么时候开始实施?2014-02-23 09:51:12
[刘爱红]说: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我县为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更多的特惠,积极争取资金,率先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领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工作,具体的奖励条件、标准、所需要的材料及程序已经在电视台进行了公开公示,如果你符合奖励条件的话,请持需提交的材料到所在单位进行申请。2014-02-23 09:52:41
[主持人]说:刚才,各位网友提了很多很好的问题,刘局长也与网友们进行了积极热烈的互动交流。由于时间原因,网友们提出的问题不能一一作答,如果网民朋友们对长子县人口计生工作还有什么好的建议与意见,可以通过中国长子政府网等多种渠道反映,我们将尽力给网友们作出满意的答复。再次感谢县人口计生局刘局长来到中国长子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回答网友的问题,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14-02-23 09: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