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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10-20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推进工作的 通 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0-10-20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推进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中心: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效果更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我县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工作任务
(一)核实数据(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8日)
我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47户、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2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090户,各乡镇需核实
以上改造户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家庭成员、贫困类型、房屋鉴定等级、改造方式、面积、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情况。核实后数据需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住建局。
(二)完善档案(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6日)
严格落实一户一档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独立成册。每一户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农户纸质档案一式两份,乡(镇)、住建局各留存一份。
(三)竣工验收(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组成员单位及第三方鉴定机构联合对改造后房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束后将全部档案上报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四)资金管理(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各乡镇在确定名单、完善档案资料的基础上滤清每户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上级补贴资金、县政府配套资金。改造任务以外需县政府拨付补助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工程结算书。
各乡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构,定期不定期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
三、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要成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层层分解解困任务、级级落实目标责任、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定期督查解困工作、年终考核目标任务”的目标工作责任制,建立长效、动态的解困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拨付制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到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情况统计表
附件3: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统计表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