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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10-30 |
发文机关: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后仍住危房的农户 原危房拆除的紧急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0-10-30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后仍住危房的农户
原危房拆除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中心):
根据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落实省委脱贫攻坚第七督导组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后仍住危房的农户原危房拆除>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举一反三,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后续管理,对改造后仍居住在危房中的要坚决对原危房进行拆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农村危房改造后拆除危旧房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紧急安排,确保11月13日前完成排查工作,重点对历年来危房改造后仍居住在原危旧房中的农户进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排查摸底情况及台账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县住建局三楼村镇科)。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压实责任,采取切实措施,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农村危房改造户原居住危房坚决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对照排查出的台账,逐户整改销号,不允许一户农户住危房,对改而不住的一经发现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后原危旧房拆除工作与正在进行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抓,对长期无人居住危及相邻住房安全的危旧房屋也要纳入此次整改范围,予以拆除,杜绝危及群众住房安全的情况发生,农村危房改造后原危旧房拆除务于11月25日前完成,其他相邻危旧房整治务于年底前完成。
附:长子县农村危房改造危旧房拆除摸底表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