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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4409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7-04 |
发文机关:中共长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全县“保安全护民生” 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监督举报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7-05 |
关于全县“保安全护民生”
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监督举报的
公 告
为扎实开展“保安全,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力整治、打击安全生产、农业、防洪防水等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现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积极投诉举报。
一、 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一)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安全生产领域:主要是燃气、危化、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
2、农业领域:主要是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畜禽养殖场不规范,无害化处理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
3、防洪防汛领域:库区围垦、侵占库容,侵占、毁坏大坝、溢洪道等水工程及提防、护岸等有关设施,影响防洪防汛等方面问题。
4、其他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专项投诉举报电话设立在县司法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355-8322238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通讯畅通的手机号码。
2、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长子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