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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346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3-06
发文机关长子县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3-0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我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我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投诉举报范围

认为行政执法单位有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举报投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55—8468110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zzxsfj200903@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漳源南路集中办公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

四、监督举报须知

受理机关将为举报人采取保密等保护措施,依法保护举报行为不受打击报复。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