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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长子县住建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住建局2022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3-29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序,现制定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联合检查

(一)全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1.检查内容: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项目负责人履责是否到位,项目管理机构是否按标准配备并严格履行职责;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是否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扬尘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程竣工后是否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检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检查是否存在虚假检测报告行为;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情况;检查监理责任是否有效落实。

检查时间:每半年一次

牵头科室:建设办、质安中心、安全办

二、专项检查

(一)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对我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建设工程手续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行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商品房售后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实施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时间贯穿全年,此项由局房产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检查: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严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施工和监理企业等责任主体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相关文件是否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效控制;施工单位、监理企业是否对所承担的工程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有无安全检查记录;企业安保体系的建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岗位履职情况。2、施工现场实体检查方面:重点督查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情况,如起重吊装机械、顶管机、压路机、运输车等特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以及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防火灾和高温汛期安全措施情况;深入开展以预防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落实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方面:标准化设置施工现场安全围挡、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等安全文明工地落实情况;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施工噪音防控、卫生保洁等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时间安排在3-11月,由局质安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各燃气企业、供热企业和给排水公司落实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使用情况;从业人员配备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燃气、供热设施及配套设备运行、维护的情况;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煤改气工程安全质量。时间贯穿全年,由局公用事业股牵头,质安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四)全县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质量执法检查:此项工作采取抽检和飞行检查方式进行。时间贯穿全年,由质安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建筑工程承发包执法检查:在建房屋建筑的承发包情况,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违法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时间贯穿全年,每季度检查一次,由局建设办负责组织实施。

(六)建筑企业资质执法检查:企业净资产、企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技术装备等是否达标。时间安排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由局建设办负责组织实施。

(七)施工工地安全执法检查:工程实体安全情况,特别是深基坑工程和主体施工阶段安全以及施工后期阶段安全。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情况。夏季高温期和汛期,高温酷暑、大风、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下,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各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时间贯穿全年,由局建设办、质安中心、安全办组织实施。

(八)地下人防工程的执法检查:地基基础工程检验;人防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验;人防结构防护效能项目检验;防护防化设备质量检验与安装。时间贯穿全年,由局人防办牵头,局质安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九)对建设行业节能材料的执法检查: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性能;外墙保温系统性能;建筑外门窗;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时间贯穿全年,由局节能办组织实施。

(十)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有无营业执照和中介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经纪资格证书、中介从业人员上岗证;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中介备案证书,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建立业务登记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并保存五年内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国家税费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是否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房地产经纪人签名;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出借证书、虚假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是否建立实名登记和工作卡制度,挂牌上岗;房地产经纪机构代销商品房项目的,是否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栏,明示按规定应当公示的相关内容。时间贯穿全年,由局房产办组织实施。

(十一)物业执法检查:小区消防设施管理;电梯安全使用;电梯安全维保;小区出入口保安设施;小区人员出入登记。时间贯穿全年,由局质安中心组织实施。

(十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执法检查:招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检查;中标检查。时间贯穿全年,由局招标办组织实施。

三、日常监督检查

(一)对我县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及相关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由房产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房地产开发管理、建筑节能、公用事业、地下人防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相关单位、科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不做具体检查计划。

四、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执法检查是贯彻建设法律法规的重要保证,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主要途径。根据局党委要求,局属相关单位和机关有关科室要把执法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合理安排检查时间。

(二)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注重效果。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进行处罚,维护建设法律、法规的权威性。要重视行政处罚的教育意义,对典型案件要深入分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积极引导建设领域各方主体遵纪守法,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三)严肃检查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各有关单位和科室要高度重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严肃检查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杜绝以势凌人,粗暴执法,树立住建局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监督作用。执法检查的过程是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也是法制教育的过程。要通过对执法检查的有效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树立建设行政执法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为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