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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6800
发文字号长子司通字〔2021〕23号 发文时间2021-10-26
发文机关长子县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10-2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山西省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深改办发201914号)和《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度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1年6月30日进行年度全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统一线上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2021年6月1日前新录用、调动到行政执法岗位且已完成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或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中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考试组织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各行政执法单位可于即日起至6月1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登陆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山西)(访问地址为59.195.205.25:8010),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参考人员报名,操作办法和照片要求可在系统首页和信息采集页查询下载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二)模拟练习 

  参考人员可于报名成功后至6月29日12:00前,登录山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云平台: 

  https://kaoshi.zhifa315.com/view/shanxi/shx或手机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1)进入平台,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入考试界面模拟考试练习(不限次数)。 

  模拟及正式考试以平台报名信息为准,因系统录入错误导致无法考试或制证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场组织 

  此次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安排本部门参考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参加统一考试。 

  (四)考试安排 

  1.时间:2021年6月30日9:30——11:00 

  2.方式:无纸化统一闭卷考试,请考试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和一部考试手机,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登录答题。 

  3.题型题量:考题分为单选题(40题,每题0.5分)、多选题(30题,每题2分)和判断题(20题,每题1分)三种题型,共90道题。 

  4.考试范围:行政许可法(10%)、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25%)、行政强制法(15%)、行政复议法(10%)、行政诉讼法(10%)、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1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0%)、民法典与行政执法相关内容(10%)。 

  5.阅卷:提交试卷后系统当场评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 

  (五)资格复核 

  1.直各有关单位请于7月10日前完成参考人员资格复核,向县司法局提交以下制证申请资料 

  (1)十大领域综合执法队的新申领人员提供有组织部盖章的《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或事业干部的凭证资料;未完成机构人员转隶的综合执法队人员事业干部身份,由具有认定权限的组织部或人社盖章确认。 

  (2)各单位完成备案盖章的2019或2020年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等次备案一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或公务员身份的其他资料 

  (3)申请制作行政执法证件的报告(见附件2) 

  三、手机操作注意事项 

  (一)考试手机须为安卓或苹果操作系统,前置摄像头功能可正常开启,能够连接互联网并保持电量充足。尽量不要使用WIFI和手机热点。 

  (二)登录考试平台时请在“姓名”处填写考试人员姓名的中文汉字,“身份证号码”为18位阿拉伯数字(含字母的不用区分大小写),填录信息中不得出现空格。 

  (三)答题页面左上角有考试信息和剩余答题时间,考试人员须在90分钟内完成答题,并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我要交卷”按钮,系统将自动判定分数。倒计时完毕后系统将自动交卷。 

  (四)答题时考试人员需全程确保人脸识别,识别失败的,系统将中止答题并出现“人脸识别提醒”界面,请点击“重新识别”。中止答题期间倒计时不停止。 

  (五)答题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浏览器关闭的,系统会自动保留已答完的题目,请打开浏览器重新登录并继续答题。   

  (六)在登录、答题、提交试卷等环节,如持续1分钟以上未响应,请查看网络是否联通。考试过程中,如遇硬件故障等突发情况,可转由通过有摄像头的电脑继续考试。 

  (七)点击“我要交卷”时有未作答题目的,系统会有答题情况的信息确认提示,系统自动交卷的除外。提交试卷须对考试成绩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未当场确认的,视为认可计算机评定分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考试时间、人员、效果的落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 

  (二)强化监督,严格资格审查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是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的责任主体,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监督责任,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其余事业组织人员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五、联系方式 

  此次考试由山西省司法厅统筹安排,法治教育网远程提供考试服务,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山西)负责证件信息采集维护和技术支持,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 

  山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悦辰瑶  0351—6922156 (兼传真) 

  法治教育网 (考试网络)   

  邹德伟  15501029993    4006509250 

  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山西) 

  安  鑫  0351—6922112  15525147063 

  长子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谢亚晗  崔丽  13097566779   15234287057  

  附件:1.山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云平台二维码(模拟练习和正式考试通用) 

          2.制证申请模板.pdf

    

 

                                                              长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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