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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25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18
发文机关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2-18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苏晓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为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全面乡村振兴。2023年3月我中心修订出台了《长子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有效期1年已到期,且试行期间根据各乡镇的反馈意见和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发现的问题,以及对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需进一步补充完善该《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财务制度,2024年10月24日我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再次修订起草了该《管理办法》,并书面征求了各乡镇和相关单位意见,目前已送审司法部门正在进行文件法治审查。同时,今年以来我中心配套修订或出台了《长子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长子县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指导价格》和《长子县农村集体机动地其他方式承包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农村集体资源管理。

二、强化乡镇队伍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有力抓手,特别是乡镇层面的农经工作处在整个农经系统的最前沿,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最为关键的一环。但随着近年机构改革的推进,农经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体制衔接不畅成为当前农经工作的最大短板和不足,我县基层农经体系统“职能淡化、力量弱化、支持虚化”问题非常突出。针对目前我县农经队伍不专业问题,按照今年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中心在全县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其列入“五类”突出问题整治之一,重点整治农经人员不齐不专、业务不通不精问题。通过整治,目前各乡镇基本配齐配强专职农经人员,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员保障。

三、全面提升报账水平。到村工作大学生担任报账员是做好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是了解农村、融入基层的有力举措。据了解,目前我县到村工作大学生担任村级报账员基本落实到位。去年4月份我中心配合县委组织部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之机,对到村工作大学生就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进行了业务培训,又9月份举办了一期三周的到村工作大学生履行报账员职责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今年9月份对到村工作大学生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知识进行了再培训、再强化,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到村工作大学生报账、核账、管账的本领,有效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新突破。

下一步我中心主要是做好强化乡村两级农经队伍的政策理论培训工作。今年12月份将分期分批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农经员,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主任、会计,以及村级报账员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内容主要涵盖近期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长子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两制度一办法一法律,帮助农经人员弄懂吃透业务知识,全力提升监管水平。同时,我中心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基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调研指导,精准掌握一手资料,破解存在疑难问题,持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李玲

承     办    人:万红云

联系电话:0355-8322308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