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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5217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7 |
| 发文机关:长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7 |
尊敬的李乃平委员、张宏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烈士遗体散葬需要回迁的建议提案》,我局收悉。对你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和研究,经过研究,现将你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局责成工作人员到南陈镇善村、凤台村实地走访了解情况,经询问知情村民,张百福烈士村民都有印象,张凯林烈士具体情况不清楚。目前,已联系到张百福烈士侄儿(河北省邢台市李村镇),需进一步做DNA鉴定以确认烈士身份。我局正在协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部门落实DNA鉴定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负责人:胡兴旺
承办人:关 旺
联系电话:0355-8333929
2024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