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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5204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7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体育服务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体育服务中心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7 |
尊敬的霍建雄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体育健身项目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1.作为固定资产,健身器材在下发到各村的同时,已向各村进行移交,已成为各村固定资产,由各村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我中心每年会定期开展全县体育器材清查工作,对于出现严重损坏且有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材督促各村进行警示,对损坏的健身器材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3.截止目前,全年共举办全民健身活动37次,为39个村发放健身器材201件,修建高标准悬浮地胶篮球场2片,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舒适安全的健身场所。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村体育健身设施更新力度,全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致
礼
承办人:和利锋
联系电话:8505868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