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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660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9-09 |
发文机关:长子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文物 | 发布日期:2022-09-09 |
尊敬的张宏飞、李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文物保护、修缮的办法和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县作为千年古县、文物大县,历史积淀丰富,地上地下文物古迹最多,但大多分布在乡村、田野,点多面广,极难看护。为了增强文物保护力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一系列保护工作,加强文物单位的日常管理,我中心对全县所有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备了文保员,下步将对县级文保单位配备文保员。每年县政府都和各乡镇签订四级管理责任书,建立联防联动、群防群治机制,贯彻文物保护也是政绩的理念,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形成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使得文物犯罪分子无法遁形,谈盗色变,确保文物的安全。
二、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以及上级文物部门资金,对我县所有国保、大部分省、市、县保文物单位加大修缮保护工作力度,并争取“文明守望工程”等社会力量,对有价值的、危情严重的县保和未定级的文物单位进行修缮、支搭保护大棚等保护工作。对重要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成立文管所等机构,派驻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我县珍贵的、国宝级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致
礼
承 办 人:孔艳玲
联系电话:0355-8321005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