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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7638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1-18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233号提案的回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1-18 |
尊敬的贾彩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在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发展、带动就业增收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22年我县46家规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有37家。虽然因疫情原因,部分企业生产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民营企业发展总体较去年有所增长,1-8月份规上民营企业工业总产值完成9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3%。
政策扶持方面,近年来,我们已会同中小企业、工商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先后多次对全县中小微企业进行了调研,并结合我县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和上级有关扶持政策,于2019年12月31日出台了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长子县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分别从人才支撑、用地保障、融资支持、促进合作、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企业成长和助力文旅兴县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我们也对《意见》逐项进行责任分解和细化落实,切实帮助解决全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用地、融资、人才和信息等具体问题。
关于企业减负问题,尤其是后疫情时代,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措施。同时我们一直在努力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等措施相继落地;县领导带队有针对性地开展入企服务等,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此复,不妥之处,敬请指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致礼
承 办 人:宋振全
联 系 电 话:8323884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