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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7632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1-17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1-17 |
尊敬的李建文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简化意外伤害医保结算手续”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参保人发生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依据《长治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无责任方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结算的通知》(长医险函﹝2022﹞50号)文件精神,对无责任方意外伤害患者报销程序进行了简化,实行承诺制直接报销,文件规定:“无责任方意外伤害所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经参保当事人填写《外伤费用报销承诺》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各级经办机构予以报销。本通知从2022年5月16日开始执行。” 5月下旬开始,无责任方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只要本人出具《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承诺书》就可按规定报销。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对意外伤害患者报销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通过县电视台、《今日长子》报进行公示,对报销费用2万及以上人员、被举报投诉人员进行重点稽核。对违规者依据相关医保政策作出处理,并退回已报销的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致
礼
承 办 人:梁海燕
联系电话:0355—8330222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