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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7575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3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2-10-31 |
尊敬的崔慧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畜牧动物防疫员待遇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1、村级动物防疫员在2019年机构改革时,与乡镇兽医站同时划归所在地乡镇政府管理,与县畜牧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
2、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职能因机构改革已划转农业农村局,我单位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不具备行政职能。
3、
2021年县政法委实行全科网格化机制改革,对村防员实行了全员解聘,统一并入全科网格员承担动物防疫等十余项职能。综上所述建议本项提案由其它相关部门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李建峰
联系电话:0355-8322308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