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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32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1-15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1-15 |
尊敬的张婷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养老环境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关于“养老”这个话题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谈话内容中,尤其是政府对于养老也是关注度越来越高。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贯彻有关政策要求,从思想和实践两方面同时切入。通过多重手段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意识水平,使其对于养老问题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同时,将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同步推进,为广大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的选择。
二、现阶段,我县第一养老院已完成“公建民营”合同签订,待后续工程完结后即可入住。第一养老院是我县第一所真正意义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待开门运营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县的养老压力。同时,我县农村敬老院也在探索“公建民营”,符合条件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运营。在为农村特困老人提供服务的同时,有条件的也可接收社会老人,从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县的农村养老环境和养老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致礼
部门负责人:王振龙
承 办 人:宋红义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