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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116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1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文物保护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文物保护中心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12-11 |
尊敬的赵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长子县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 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为10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备专职文保员,将文物安全责任细化到具体个人,切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链条。
二、 推进智慧化安全监管。加大资金投入,为53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有效消除了文物安全隐患。
三、 统筹推进四普工作。全面完成数据采集、整合、上传全流程工作,实现“应查尽查、数据全留”。
四、 夯实文物安全管理。建立国、省、市、县不可移动文物总台账及分类账,完成省保、市保单位保护标志碑安装,夯实文物基础管理。
五、 强化文物修缮保护。启动南鲍汤王庙、酒村三嵕庙修缮工程,完成崇瓦张壁画运送及修复前期准备。协助布村玉皇庙开展病虫害预防保护,推动濒危文物抢救性修复。推进库房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完成储藏柜、囊匣更换及除湿设备安装,改善文物保存环境。
六、 精准开展文物核查勘探。完成水厂管网改造、土地出让项目等12项建设工程地上文物核查工作,同步推进一中新校区、城市防洪工程等3项考古项目地下勘探任务。
七、 提升文保单位开放度。落实国、省、市文物保护单位预约制开放,在显著位置张贴语音讲解二维码,规范开放时段(8:30—11:30,14:30—18:30)的服务管理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文化体验,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统一。
八、 深化文物价值挖掘申报。积极开展文物价值挖掘和申报工作,完成第三批革命文物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资料补充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长子县文物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长子县文物保护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