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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51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6 |
发文机关:长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6 |
尊敬的陈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地摊经济”,提升县城烟火气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维护我县文明城市成果,提升市容环境秩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已建设多个农贸市场(如:同昱便民市场、丹朱农贸市场、长子城西农贸市场、城东农贸市场等),引导摊贩规范有序经营,切实做到“座商归店,游商归市”,此举不仅解决了摊贩的生计问题,而且在卫生、食品安全以及交通安全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一、加强宣传引导,文明执法促长效发展。尽管各市场已经投入使用,但仍然有部分摊贩对入市经营存在抵触情绪,依然在游街串巷违规经营,对此,我执法队员积极对其劝导,对初次发现违规经营的由执法人员予以指导帮助,耐心宣传解释政策法规;再次发现的予以教育提醒,责令及时入市经营;对于多次发现并不接受劝导的予以处罚纠错,发放行政处罚告知单。通过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广大经营业户守法文明经营,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深化精细管理,强化日常巡查规范力度。秉持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围绕创城等全县重点工作,在强化日常巡查、错时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等活动,对各主次干道及商场和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进行定点巡查清理,引导其进入规范市场经营。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兼顾市容环境和市民需求,不断深化便民利民服务,促进文明长子稳定发展,营造规范有序、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长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