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1396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2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常张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常张乡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6-26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长子县常张乡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严格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定行政执法职责,防范化解各类执法风险,维护辖区社会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结合本乡实际,制定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
长子县常张乡人民政府(常张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乡域内涉及执法监管对象
三、编制依据
1.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赋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属地事项清单。
四、检查方式
(一) 日常巡查
常张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监管对象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做好巡查记录。
(二) 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行业、重点领域或突出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 随机抽查
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对市场主体进行抽查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 投诉举报核查
对群众投诉举报线索进行及时受理、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维护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
五、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的,督促其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点对我乡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护林防火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区、草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进入林区的人员、野外作业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防火检查,严禁火源进山,严禁野外用火。
(三)生态环境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随意丢弃、倾倒、堆放粪便、垃圾、柴草以及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城乡容貌的物品等破坏村容乡貌和环境卫生的情况开展检查;对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的检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检查。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和村容乡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四)其他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设住宅的行为进行检查;对未经批准损坏村道及村道设施的行为进行检查。
六、涉企检查备案要求
备案范围全覆盖:年度计划内检查、计划外专项、个案、跨部门联合检查,以及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引发的涉企检查,应备尽备。
备案材料:《长子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月报表》。
报送时限:每月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纸质与电子版同步报送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需不少于两名,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规范用语,展现基层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协同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服从牵头单位统筹调度,主动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及时汇报工作进展,争取业务指导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责任部门要及时上报检查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每季度末向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报送季度工作总结,确保信息畅通;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长子县常张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