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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988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函〔2025〕41号 | 发文时间:2025-12-10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长子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25-12-1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5〕8号)精神,为全面做好长子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长子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研究解决农业普查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加强协作与信息共享。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王 燕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李 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郭峰林 县统计局局长
张慧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鹏霞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高小路 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成 员: 王钟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茜茜 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刘晓强 县互联网应急指挥和举报中心主任
王志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 莉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慧玲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安建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肖瑜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超 县林业局副局长
崔慧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艳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郭 栋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亚勤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郭乃丹 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吴国臣 县水利局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三、运行机制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农调队队长郭乃丹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任务部署、推进落实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普查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应急指挥和举报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类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县林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县水利局负责和协调;涉军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业经营户的普查工作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和协调。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各乡镇要抓紧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县直各有关单位和行政村要设立农业普查机构,按照普查要求,及时开展普查工作。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