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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6706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函〔2024〕32号 | 发文时间:2024-07-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实用性村庄规划批复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丹朱镇东寺头村等44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批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7-23 |
县自然资源局:
丹朱镇东寺头村等44个实用性村庄规划(具体名单见附件)经县政府2024年6月28日第52次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丹朱镇东寺头村等44个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各乡镇要严格依法依规执行规划范围内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建设空间等村庄边界管控,强化农田、生态、村庄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保护,合理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人居环境整治。
三、村庄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以及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各乡镇要根据批复后的规划成果,加强规划管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落到实处,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附件:批复名单.doc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