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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23503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发〔2024〕14号 | 发文时间:2024-05-1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普照寺等18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5-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和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由我县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对全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划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对普照寺等18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普照寺等18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