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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49518
发文字号长子政发【2022】21号 发文时间2022-08-11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8-1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47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22〕40号)有关要求,2022年7月25日,经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了《长子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详见附件1)、《长子县县级退回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

现将事项划转基本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做好划转事项的审管衔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涉及审批事项划转的部门要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同步修订“三定”方案,并及时按规定公开。

附件1:长子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165项)

附件2:长子县县级退回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103项).xlsx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