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子旅游法兴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0-21636
发文字号长子政发〔2020〕10号 发文时间2020-06-05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治理 货物 运输 源头 超限 超载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示2020年全县道路货物运输重点源头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0-06-05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治超成员单位,各重点源头单位:

  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对晋煤集团赵庄煤矿等43个道路货物运输重点源头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希望慈林、大堡头、南漳、色头、丹朱、宋村、石哲、鲍店等有关乡镇要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内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可以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县工信局、能源局、应急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中心等具有货运源头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职能和注册登记的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县运管所要严格履行源头治超的主责,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实施货运源头治超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0年全县道路运输货物重点源头单位公示名单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