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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6569
发文字号长子政发〔2017〕19号 发文时间2017-07-07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命名我县部分重名自然村的通知
主题分类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日期2017-07-0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目前,我县正在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但在普查中发现,我县石哲镇部分自然村存在重名现象。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第五项规定:一个县(市、区)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一个乡、镇内自然村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巷、居民区名称,不应重名。 

  根据上述规定,需要对我县部分重名的自然村进行重新命名,经召集县级相关地名专家讨论,并征得自然村所属行政村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现决定对以下重名自然村进行重新命名。具体名单如下: 

  1、良坪村下辖的申家沟重新命名为南申家沟; 

  2、半沟村下辖的申家沟重新命名为北申家沟; 

  3、沿庄村下辖的李家庄重新命名为李家沟; 

  4、刁黄村下辖的东沟重新命名为刁黄东沟; 

  5、川口村下辖的东沟重新命名为川口东沟; 

  6、北湾村下辖的前庄重新命名为梨树沟前庄; 

  7、麦王沟下辖的东庄重新命名为麦王沟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