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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0953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发〔2016〕8号 | 发文时间:2016-03-28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16-03-28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切实摸清全县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着力反映农村经济新形势,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16〕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内容和时间
根据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三、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县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长子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全县农业普查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足额核定,列入预算,及时拨付;县农委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乡镇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镇、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人员。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大力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坚持依法普查。县监察局和县统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农业普查,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三)严控数据质量。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以严控调查数据质量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确保宣传动员、普查试点、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信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准确测量全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要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四)严格考核督导。县政府将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严格推行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县统计局要抽调专业人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监查室要加大对普查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行动不迅速,工作不得力,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附件:长子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长子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范连星 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副组长:王忠玲 县政府县长助理,农委主任
常务副组长:王建红 县统计局局长
副 组 长:郭文玲 县政府办副主任
牛利军 县财政局局长
王灵恩 县发改局局长
吴晓军 县畜牧中心主任
章文洪 县蔬菜中心主任
成 员: 吴旭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志强 县农委副主任
李建峰 县畜牧中心总畜牧师
王 旭 县蔬菜中心副主任
张海容 县水利局副局长
赵保孝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 梅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肖瑜兰 县国土局总工程师
王宏斌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李晓岩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副局长
索志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文丹 县发改局副局长
沈宏志 县委编办副主任
程国斌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慧兰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宏波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慧兰兼任,副主任由李宏波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