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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5-01822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发〔2015〕17号 | 发文时间:2015-06-12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三严三实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县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5-06-1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确保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将2015年县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一、马先明县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县人民政府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杨隽常务副县长负责的工作(57项)
(一)县政府办牵头的工作(9项)
责任领导:李峰岩
1、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承办人: 郭文玲)
2、积极实行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承办人:柴青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 县司法局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政府决策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化。
(承办人:柴青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审计局、县监察局
4、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承办人:柴青松)
5、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全面接受人民监督。
(承办人:张六刚)
6、广泛宣传普及安全自救、应急救援知识,强化全社会应急意识和防范能力。
(承办人:张六刚)
7、完善各种应急预案,确保遇到突发公共事件有章可循、忙而不乱。
(承办人:张六刚)
8、抓好应急演练,整合公安消防、森林防火、矿山救护、民兵预备役等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加强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承办人:张六刚)
9、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落地生根,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承办人:张六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监察局
(二)县安监局牵头的工作(5项)
责任领导:王志忠
10、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之内。
(承办人:王 琳)
11、认真贯彻实施新的《安全生产法》,坚持依法治安、依法强安。
(承办人:刘天文)
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
12、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到抓安全生产必须全行业覆盖、履安全责任必须全领域覆盖、搞安全培训必须全社会覆盖、行安全执法必须全过程覆盖、订安全预案必须全方位覆盖。
(承办人:张世军)
13、继续坚持定期研判、夜查突查、专项督查、专家会诊等安全管理机制,着力推进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晰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承办人:王 琳)
14、持续开展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建筑施工、燃气管线、特种设备、水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承办人:刘天文)
以上5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县经信局牵头的工作(8项)
责任领导:李 伟
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4.1亿元,增长6%。
(承办人:宋振全)
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8%,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17万吨标准煤以内。
(承办人:宋振全)
17、在抓好安全的前提下引导煤炭企业均衡生产,力争全年煤炭产量保持在2000万吨以上。
(承办人:宋振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煤炭局
18、推进配煤中心建设。
(承办人:宋振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煤炭局、县煤运公司
19、抓好煤矸石烧结砖、纳米微晶玉石板材等新材料项目,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承办人:宋振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20、促进康宝生物雪莲项目及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尽快投产见效,促进潞酒厂迁建项目年内建成主体工程。
(承办人:宋振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宋村乡人民政府
21、配套完善宋村产业集聚区水、电、路、气、通信、排污等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承办人:马晓厅)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宋村乡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给排水公司、长子供电支公司、联通长子分公司、移动长子分公司
22、落实好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好各种发展难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承办人:马晓厅)
(四)县煤炭局牵头的工作(4项)
责任领导:吴晋杰
23、推进霍尔辛赫煤矿和赵庄煤矿风井建设,抓好李村煤矿基建和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煤炭产业持续发展。
(承办人:李原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丹朱镇、慈林镇、大堡头镇、南陈乡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
24、加快盛元煤业扩能技改步伐,推动凌志达、反坡煤矿3#、15#煤实行合理配采,提高优质煤率。
(承办人:暴玲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局
25、充分调动煤矿企业抓销售的主动性,确保全年煤炭产销率达到90%以上。
(承办人:索向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煤运公司
26、开展增收节支,加强绩效考核,减少人工成本,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煤炭企业经营效益。
(承办人:索向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经信局
(五)县国土局牵头的工作(6项)
责任领导:刘征南
27、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业存量用地整合利用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机制,加大国土开发治理力度,拓宽用地途径,保障用地需求。
(承办人:马志明)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8、对全县所有村集体建设用地全部进行确权登记发证,推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交易市场。
(承办人:肖瑜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9、高度重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例行督察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用地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各类农用土地,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确保土地管理规范有序。
(承办人:王 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监察局等
30、完成28个粘土砖厂拆除设施恢复地貌工作。
(承办人:冯贵红)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等
31、抓好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力争完成2个乡镇4个村的地质灾害治理。
(承办人:冯贵红)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宋村乡人民政府、慈林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
32、解决项目遇到的土地问题。
(承办人:马志明)
(六)县发改局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王灵恩
33、全力抓好能交投长子南集运站建设,争取6月份建成达到1500万吨能力,力争年内完成煤炭销售500万吨。
(承办人:杨 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大堡头镇人民政府
34、创造条件推进山煤集团长子煤炭物流园上马。
(承办人:杨 勇)
(七)县中小企业中心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张连枝
35、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经营基础设施、城市建设以及依法放开的社会事业领域。
(承办人:张连枝)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
36、在资金扶持、土地利用等方面保证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承办人:张连枝)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局
(八)县城联社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周俊发
37、持续推进熨台街中段、精卫路中段等旧城路网改造工程。
(承办人:暴旭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丹朱镇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
(九)县煤运公司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张红惠
38、继续发挥煤运公司营销主力军作用,抓好煤炭销售。
(承办人:张新平)
(十)县监察局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王晋宏
39、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
(承办人:王晋宏)
40、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承办人:王晋宏)
(十一)县委编办牵头的工作(4项)
41、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
(承办人:沈宏志)
42、梳理界定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明确权力边界、监管责任,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承办人:沈宏志)
43、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承办人:沈宏志)
44、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大力实施“六权治本”,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承办人:沈宏志)
以上4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十二)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徐宏伟
45、 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增加入驻单位,增设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推行网上审批,提高服务满意度。
(承办人:秦治国)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委编办
(十三)县公安局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李 玮
46、依法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承办人:王庆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47、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
(承办人:郭 峰)
(十四)县司法局牵头的工作(3项)
责任领导:张树红
48、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承办人:贾 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中心、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法制办等
49、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司法公证工作,解决群众不愿打官司、不会打官司的问题。
(承办人:程义栋)
50、深化行业、部门、基层依法治理,运用村规民约、行业自律、社团规章,促进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承办人:牛银萍)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
(十五)县综治办牵头的工作(4项)
责任领导:赵忠义
5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网格化管理,提升县乡村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管理水平。
(承办人:张志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2、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承办人:霍华琴)
53、健全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机制,强化村级民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责任,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承办人:申俊飞)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54、逐步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要通道电子监控全覆盖,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防控体系。
(承办人:张志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队、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等
(十六)县信访局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师建堂
55、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承办人:郑慧荣)
56、健全信访事项终结机制,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以访谋利等行为。
(承办人:段建斌)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十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张晓玲
57、改造府前广场。
(承办人:张乃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三、郭志新副县长负责的工作(6项)
(一)县文明办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李建新
58、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人:李智秀)
(二)县文广新局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李照楠
59、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完善乡村基层文化站,打造文化精品村,保障群众文化需求。
(承办人:杜艳军、白泽芳、薛惠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文化中心
(三)县文物旅游中心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李 林
60、深入挖掘我县历史文化底蕴,对我县现有文物文化、自然风光、农业观光等资源整合打造,借助托管经营、主题节庆、产业融合等形式,聚人流、拓市场、提名气、增收入,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承办人:李 林)
61、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妥善做好国保文物项目的抢救性修复。
(承办人:李 林)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体育中心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乔先苗
6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承办人:王明霞)
(五)县教育局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韩红星
63、完成体育馆室内外装修,争取今年投入使用。
(承办人:韩红星)
四、范连星副县长负责的工作(19项)
(一)县发改局牵头的工作(10项)
责任领导:王灵恩
64、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亿元,增长6.5%。
(承办人:郭志平)
65、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22.8亿元,增长16.5%。
(承办人: 杨 勇)
66、按照省委、省政府“项目提质增效年”要求,全力抓好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各个环节工作。
(承办人: 杨 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招商中心
67、把握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综合发挥我县各种要素优势,积极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大项目。
(承办人:郭志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招商中心
68、实行包抓项目责任制,细化任务分解,加强项目调度,创优建设环境,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加快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
(承办人:杨 勇)
69、解决项目遇到的立项问题。
(承办人:杨 勇)
70、加快赵庄低瓦斯发电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年内建成。
(承办人:杨 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慈林镇人民政府
71、抓好东宝能煤层气开采、国新能源输气管网和站点等项目,发展煤层气产业,满足群众用气需求。
(承办人:郭志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丹朱镇、常张乡、宋村乡人民政府
72、推进方兴农业园区2万KW分布式光伏发电,力争6月底前开工建设。
(承办人:郭志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宋村乡人民政府和县农委
73、加快禾能秸秆电厂二期工程建设步伐,争取年内建成。
(承办人:杨 勇)
协同单位:岚水乡人民政府
(二)县招商中心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李瑞军
74、务实推进招商引资,主动对接国内外知名企业、一流科研院校,努力引进一批对我县产业带动能力强、财政增收作用大、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要求的好项目。
(承办人:李静鹏 )
75、对已签约项目实行专人负责、部门联动、跟踪服务,保证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承办人:梁建飞)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
(三)县审计局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霍世昌
76、强化审计监督,对所有纳入预算的公共资金、重大投资、重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调整收回闲置资金。
(承办人:吴伟杰、胡巨英 )
(四)县银监办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龚庭文
77、积极引进长治银行在我县设立支行,支持长子农商银行、融汇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增设服务网点。
(承办人: 龚庭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金融办
78、优化金融生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承办人: 龚庭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驻县各金融机构
(五)县金融办牵头的工作(3项)
责任领导:李 伟
79、建立健全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尝试推行林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承办人: 龚庭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银监办、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等
80、推广信义贷、小微贷等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承办人:闫 珂)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银监办、长子农商银行、融汇村镇银行
81、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承办人:闫 珂)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银监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六)建行长子支行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罗平安
82、扩大“助保贷”融资规模。
(承办人:罗平安)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中小企业中心
五、杜树青副县长负责的工作(35项)
(一)县财政局牵头的工作(10项)
责任领导:牛利军
8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1.5亿元(含上划市级),增长2%。
(承办人:索志刚)
84、加快有关企业各种证照的办理进度,协调解决有关企业的税费属地管理问题,规范做好各类建设用地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费征缴工作,切实增加财税收入。
(承办人:索志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等
85、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强化征收责任,以非税收入弥补税收收入,促进财政收入合理增长。
(承办人:索志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物价局、县审计局
86、加强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全口径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
(承办人:索志刚)
87、对财政支出5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都要纳入财政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承办人:王文运)
88、探索建立争取资金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
(承办人:索志刚)
89、落实好低收入农户每户一吨冬季取暖用煤改为现金方式发放办法。
(承办人:王文运)
90、设立民营经济扶持基金,对有潜力、有前景的民营经济项目推行贷款贴息。
(承办人:索志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中小企业中心
91、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上。
(承办人:索志刚 )
92、建设工程建设、土地(矿产)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监、管、办”三分离,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承办人:张小志)
(二)县住建局牵头的工作(5项)
责任领导:薛宏刚
93、建设长子会堂环会堂道路。
(承办人:郜文生)
94、翻新改造鹿谷大街。
(承办人:张海雄)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丹朱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等
95、妥善解决好集中供热存在的问题,提高供热质量,满足群众需求。
(承办人:张海雄)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益民集中供热公司和利通集中供热公司
96、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承办人:张海雄、王庆红)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7、解决项目遇到的规划问题。
(承办人:白灵斌)
(三)县环保局牵头的工作(4项)
责任领导:王安智
98、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工业烟尘、粉尘排放量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之内。
(承办人:李太山)
99、抓紧前期工作,推进赵庄、高河两个2×60万KW具有战略意义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上半年开工建设。
(承办人:王安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慈林镇、宋村乡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等
100、加大环保攻坚力度,加强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承办人:王安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101、解决项目遇到的环评问题。
(承办人:王安智)
(四)县人社局牵头的工作(6项)
责任领导:陈广平
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559元,增长8.5%。
(承办人:刘卫东)
10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
(承办人:王 鹏 )
104、实行工资制度改革,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措施。
(承办人:刘卫东、李晓峰)
105、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认真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
(承办人:王 鹏)
106、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承办人:王 鹏)
107、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
(承办人:王 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五)县国税局、地税局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岳进红、李 伟
108、加强税源管理,严格税收征管,强化企业税收评估,加大对小税种征缴力度,做到抓大不放小、大小一起抓,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
(承办人:任沁丽、吴 浩)
109、加强对企业历年欠税的清缴工作,坚决杜绝新的欠税行为发生。
(承办人:曹 辉)
(六)县商务中心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和建堂
1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7.1亿元,增长11%。
(承办人:刘军红)
111、积极培育新兴业态,注重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网上营销、中介服务、管理咨询等行业。
(承办人:刘军红)
(七)县给排水中心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师刚胆
112、完善县城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承办人:师刚胆)
(八)县工商局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王学军
113、简化和完善企业注册流程,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
(承办人:王学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九)县监察局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王晋宏
114、减少对煤炭企业的一般性检查。
(承办人:王晋宏)
115、对不负责、不作为、不担当的要公开曝光、约谈诫勉,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承办人:王晋宏)
(十)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队、县工商局、县环卫中心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王文德、骆兆宝、王学军、范建宏
116、引深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三项治理”,促进县城道路畅通有序、环境整洁清新、市容靓丽优美。
(承办人:王学军、李 勇、苏晓军、杨建良)
(十一)丹朱镇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王华庆
117、持续推进府前街改造。
(承办人:王华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局
六、李卫东副县长负责的工作(14项)
(一)县政府办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人:李峰岩
118、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承办人:张六刚)
(二)县教育局牵头工作(3项)
责任领导:韩红星
119、实施校园改善工程,年内建设3至5所农村标准化幼儿园,改造9所农村薄弱校基本办学条件,完成县职校实训大楼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县城示范幼儿园。
(承办人:李慧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等
120、解决好农村中小学校冬季取暖问题。
(承办人:王文宏 )
协同单位:县财政局、县煤炭局
12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规范学校招生秩序,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力争中高考再上新台阶。
(承办人:张林斌、王文宏 )
(三)县科技局牵头的工作(1项)
122、深入推进科技创新,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承办人:陈振东 )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卫生局牵头的工作(4项)
责任领导:王树林
123、实施健康提质工程,力争年内完成县医院住院大楼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明年投入使用。
(承办人: 王树林 )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124、对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体检。
(承办人:任 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125、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
(承办人:任 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合医办、县财政局
12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国家基本服务项目,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承办人:李德茂)
(五)县人口计生局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刘爱红
127、巩固计生优质服务成果,提高人口出生素质。
(承办人:师荣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县食药局牵头的工作(3项)
责任领导:解 锐
128、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普及食药安全知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
(承办人:李 莉)
129、实行食品销售索票索证制度,推进药品统一配送。
(承办人:胡岩波)
130、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突出抓好生产、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大力整治学校食堂、县城市场、农村集镇食品摊点、城乡药店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典型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承办人: 胡岩波)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委、县蔬菜中心、县畜牧中心、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
(七)县环卫中心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范建宏
131、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工建设3座乡镇垃圾转运站,所有村庄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实现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
(承办人:师子彬 )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吴斌副县长负责的工作(23项)
(一)县农委牵头的工作(8项)
责任领导:王忠玲
13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950元,增长9%。
(承办人:李志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经中心
133、粮食总产量达到2亿公斤以上。
(承办人:杨 丽 )
134、支持方兴、浩润、绿生源、福源淀粉、晋科饲料、晋西牧业、温氏养殖等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典型带头作用、示范带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全年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实现销售收入18.3亿元、转化率达到50%。
(承办人:李志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畜牧中心、县蔬菜中心
135、继续实施规模种养财政补贴政策,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发挥专业经纪人、科技能手的作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承办人:杨 丽)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农机中心、县畜牧中心、县蔬菜中心
136、创出一批省字号、国字号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品牌,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承办人:陈国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137、完成农村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承办人:陈国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38、提升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承办人:李志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
139、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可追溯体系。
(承办人:李志强)
(二)县蔬菜中心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章文洪
140、发展一批设施蔬菜园区、工厂化育苗基地、食用菌种植园区,力争今年新发展百亩以上设施蔬菜园区10个,50亩以上食用菌种植园区5个,工厂化育苗基地1个。
(承办人:王 旭)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县畜牧中心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张艺兵
141、发展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力争今年新发展千头(只)以上规模养殖场10个。
(承办人:李建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42、完成5个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减排任务。
(承办人:李建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四)县林业局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王树宏
143、实施生态环保工程,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完成荒山绿化1.5万亩,发展经济林2.2万亩。
(承办人:韩烈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44、克服厌战思想、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护林防火,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落实防控措施,盯住重点人群,盯紧重要时间节点,严管各种野外用火行为,严查火险隐患。加强防火队伍建设,用好视频监控、GPS定位管理等手段,做到一有火警,及时出手,打早打小打了。
(承办人:张育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林乡镇人民政府
(五)县水利局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陈东文
145、争取上马色头镇集中引水工程。
(承办人:杨绍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色头镇人民政府
146、继续抓好浊漳河南源源头保护工作。
(承办人:李满好)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石哲镇人民政府
(六)县申村水库管理中心、县鲍家河水库管理中心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杨新堂、李建平
147、继续抓好申村、鲍家河两座中型水库水源地保护。
(承办人:苗旭日、李建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石哲镇人民政府、碾张乡人民政府
(七)县农经中心牵头的工作(3项)
责任领导:吴晓军
148、对全县14个乡镇396个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办人:万红云)
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9、加强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完善流转合同,强化约束条款,明确流转流程,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
(承办人:万红云)
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0、鼓励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
(承办人:万红云)
(八)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工作(2项)
责任领导:王文德
151、协调做好长临高速过境段建设工作。
(承办人:贾俊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鲍店镇人民政府、碾张乡人民政府
152、今年再修复县乡损毁道路26条75公里,争取三年左右时间全部改造完成。
(承办人:贾俊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九)县民政局牵头的工作(1项)
责任领导:崔云亮
153、开工建设老年荣军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4个村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承办人:程国斌)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
(十)县发改局牵头的工作(1项)
154、推进石哲镇沿庄20万K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尽快落地,力争6月底前开工建设。
(承办人:郭志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石哲镇人民政府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