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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5-01816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发〔2015〕3号 | 发文时间:2015-02-13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旅游安全 “两节”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旅游服务业 | 发布日期:2015-02-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11号)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本乡镇依法统一负责“两节”期间各乡镇的旅游安全工作,有关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的行业监管职责,各涉旅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乡镇、本行业的安全管理,分管领导深入一线督导检查。要统筹发挥旅游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置;对在旅游安全管理为官不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对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二、深化措施,加强安全监管
对公开举办的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要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审批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把应急预案作为审批必备要件,督促指导主办单位完善应急预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要有防踩踏、消防等专项预案。乡镇和村委会要严密监控、逐级了解、全面掌握辖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及时报送有关情况,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对预案,切实加强活动现场安全管控,做好预警预防。
三、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
文物旅游中心要重点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杜绝超范围经营,规范旅游产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住建、农委、林业、水利、文化、宗教、国土、园林等单位要重点加强所辖城市公园、宗教古建等各类景区安全管理,强化源头治理,组织旅游景区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公安、交警、消防等单位要重点加强交通、治安、消防等安全监管和检查;配合做好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秩序维护和客流疏导;查处互联网上提供旅游服务的无资质“黑网站”。交通运输局要重点加强旅游客车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做好车辆检测和司机教育培训,加强对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食药局要重点加强旅游餐饮的安全检查;质监局要重点加强游乐设施、、电梯、景区交通工具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防、林业等单位要重点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国土局要重点加强景区地质灾害监测,检查完善旅游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撤离路线和避险区域。商务、文化等单位要重点加强对饭店、娱乐等场所的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指导企业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宗教局要重点加强大型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燃香标准和宗教活动管理法规。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巡查值守、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现场督导检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时治理,确保各类旅游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要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非法经营旅游客运、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等非法经营行为。要统筹运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提高旅游投诉处理效率,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四、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加大旅游安全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引导游客安全文明旅游,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旅游环境。文物旅游中心要利用12301旅游咨询台、旅游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及旅游景区客流、车流相关信息,做好预警警示工作;督导旅行社落实好对游客安全引导、管理和提示的责任,加强游客文明宣传。气象、环保、国土等单位要加强天气、地质灾害和环境的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和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旅游景区等游客聚集场所要加强旅游安全宣传、警示、告知。
五、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值守
各乡镇、各单位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升应急能力。要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救援,充分利用救援力量为旅游救援服务,进一步提升旅游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