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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2-0461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2-04-06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森林 防火 管控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减灾救灾 发布日期2012-04-0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国有发鸠山林场:

  当前,清明节将至,祭拜烧纸及庙会烧香等户外活动大幅增加,加之正值春耕备耕农忙时节,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2012年林业工作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全县造林绿化成果得以巩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清明节前后是森林防火特别危险期,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任务艰巨。各乡镇(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国有发鸠山林场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大意、厌战情绪,杜绝思想松懈、行动迟缓现象,充分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认真查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要按照全县2012年林业工作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执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县直机关单位帮包乡村、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包山头、家家户户有承诺”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层层有压力”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出现责任死角。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漏报、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森林火情、火灾的,将严格按照《山西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引发火情、火灾的直接责任人,将一追到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意识

  各乡镇(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国有发鸠山林场要继续发掘标语横幅、传单警示牌、公告公约等传统形式的宣传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广播、手机短信等现代媒体的宣传作用,坚持做好森林消防车流动宣传,党员干部要佩戴红袖章,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危害,普及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安全防范常识,特别要做好特殊人群的宣传工作,深入到留守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的家中当面交流,加强对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破除迷信,克服陋习,严禁野外烧纸、烧香等祭拜活动,努力在全县形成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监督、共同促进”良好森林防火氛围。

  三、加强火源管理,彻底消除隐患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国有发鸠山林场要组织人员深入到山区林区进行巡逻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的进山路口设岗设卡,安排专人不间断24小时轮流值班,对来往人员严格管理,严厉查处携带火种进山入林者,严禁上坟祭祖人员在野外烧纸、点香、燃蜡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严禁游客在林区进行烧烤等野外用火,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

  四、强化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国有发鸠山林场相关主要责任人要保证手机全天候开机,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与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各乡镇(管理中心)、村要充分发挥全县24个瞭望哨的作用,并安排专人常驻;要加强地面巡逻力度,充分发挥“万枚红袖章、流动防火墙”的作用,及时准确地发现火情,报告火情,并及时做好组织扑救工作,绝不允许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发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值班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情火灾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五、做好准备工作,增强处置能力

  各乡镇(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国有发鸠山林场要从点滴做起,汲取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更新完善落实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进一步改进森林防火措施,强化对灭火队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安全常识等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森林火情火灾处置能力。各乡镇(管理中心)护林员、县森林消防专业队要进入高度备战状态,随时待命,做好应急扑救森林火情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