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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0587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0-20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主题词: |
| 标题:文字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0-20 |
原文链接: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长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必要性
(一)出台我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是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的需要。
(二)出台我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山西省和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需要。
二、制定《长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主要依据
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19年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消防条例》;
2019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 5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20年6月11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治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三、《长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法律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指导原则、明确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章:为政府职责,明确了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驻县相关机构和企业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三章:为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章:为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村委会、居委会及一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三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章:为责任追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章:为附则,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并对部分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三、《长子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特点
(一)梳理完善了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二)梳理完善了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三)明确了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四)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调坚持职权一致、依法
履职、失职追责、对于责任落实及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解读单位:长子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