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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0466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0-12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文字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0-12 |
原文链接: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长子县燃气安全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我县制定了《长子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关于专项方案的要点解读如下:
一、《专项方案》制定的背景与依据
今年,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频发生,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和对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系统性思维整体推进和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特制定《长子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用两年时间开展全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消除燃气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二、制定《专项方案》的意义
《专项方案》的制定旨在提高思想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深入检查、积极整改,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好监督责任,乡镇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县燃气行业平稳运行。
三、《专项方案》核心内容解读
一是成立领导组,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住建局负责人、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县市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的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为工作开展提供强大的组织领导力量。
二是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具体任务。
制定完成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完善燃气行业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煤改气”各项工程手续、建成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完成“三项强制措施”工作、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化更新等工作目标。明确加快编制发展规划、全面更新老旧管网、全面清理违章压占、全面规范建设管理、严格经营许可管理、全面加强巡检检测、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化、规范化管理等具体任务。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履行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要履行指导、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检查督查和具体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监管工作。
燃气经营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四是强化督查指导,抓好隐患整改。
领导组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县政府将会加大对专项工作指导、督促,对不作为、慢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及燃气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抓好隐患整改工作。
四、细则的解释权限及实施时间
本细则由长子县住建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