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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1073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2-2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0-02-26 |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工作目标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准确反映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文件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0〕2号)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20〕4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效期限
本县区内全部户籍人口与居住在本县区半年以上的外籍常住人口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0年2月-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