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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8037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5〕13号 发文时间2025-10-09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10-09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

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稳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长治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49号)、《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4〕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先从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开展服务,后续逐步向低保、空巢、独居等群体老年人延伸,积极构建宜居、宜养长子,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县民政局统筹指导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乡镇鼓励引导社会第三方主体组建非营利企业服务辖区内老人,并监督日常服务开展,监督村级养老工作;村级推荐邻里互助员,管理探访关爱工作和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二)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清单

居家养老分为公益无偿和市场有偿服务清单。公益无偿服务清单:特定分级人群水电气安全隐患排查、联系村医、屋外门前雨雪后安全隐患及时联系督促其监护人、需求转介等公益服务。市场有偿服务清单:室内保洁、衣物洗涤、食物烹饪、代为送餐、代买代购、陪护、理发、洗浴等。

邻里互助员根据无偿服务清单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无偿清单以外的内容,鼓励经营主体自主良性竞争。通过业务培训,提高邻里互助员服务能力,逐步承接开展延伸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服务选择,助推全县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三)分等级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依据评估结果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将能力完好列为“蓝色”管理,结合个人实际需求开展探访服务;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列为“黄色”管理,两天进行一次探访;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列为“红色”管理,每天进行一次探访。结合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动态调整人员范围。(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四)按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供相应服务

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类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司法救助、旅游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健康管理、城市交通、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家庭适老化改造、护理补贴、家庭养老支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探访关爱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单位:有关县直单位)

(五)探索打造农村养老“幸福小院”

因客观原因无法布局日间照料中心的行政村,鼓励通过租赁村民闲置房屋打造幸福小院,租赁期不低于十年,租金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逐渐完善助餐服务体系。参照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进行补贴,充分发挥政府、村集体、个人等多方面的力量,真正实现政府补一点、集体筹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发展模式,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六)鼓励医养有机融合

鼓励县第一养老院与医疗单位在医养结合、康复治疗、老年病研究、护理培训、养老服务教程制定、标准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为开展互助养老行动提供详实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将邻里互助员培训列入年度技能培训计划,重点培训邻里互助员专业护理服务能力。同时不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人才输出,发展壮大县域“养老护工”品牌。(责任单位:民政局、卫体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四、实施步骤

全县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组建及邻里互助服务开展分四个阶段实施,包括网络组建、能力评估、服务开展、巩固提升。

(一)网络组建阶段(2025年年底前)。民政、卫体、人社等相关部门要提前谋划、强化合作,确保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尽早组建完成、人员配备到位。

(二)能力评估阶段(2025年年底前)。县民政局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对老年人能力进行评估,并建立完备的基础信息档案,采用“红、黄、蓝”三色管理,分类开展互助服务。

(三)服务开展阶段(2026年开始)。各乡镇统筹开展工作,服务人群从附表中依次开展,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服务体系,逐步扩大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让更多老年人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社会的关爱。

(四)巩固提升阶段(常态化推进)。养老服务坚持市场化原则发展,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多业态多模式发展养老服务,鼓励规模化、连锁化运行。逐步引导资金、资源、人才等向养老服务投入,培育和壮大经营主体,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民政局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范围积极延伸服务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要将养老服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范围,村级加强邻里互助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强化业务培训。民政局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强化对邻里互助员的培训,提高养老服务实操技能。财政局要适度给予培训经费支持。

(三)深化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要加大对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让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知晓政策。县乡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先进典型。

(四)强化工作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民政局要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相关制度。有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发挥监管职能,促使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八类老年人群

               2.长子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