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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2118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5〕9号 发文时间2025-08-12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农业生产托管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2025-08-12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5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组织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大力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5〕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围绕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生产,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着力推进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2025中央、省、市下达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资金574万元,完成托管面积7.012万亩以上目前,全县耕地保有量69.9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3.19万亩主要粮食作物玉米面积52.71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9,机械化作业程度在农业生产作业中所占份额逐年增加。近年来,我县结合地域实际,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带动示范效能,积极探索创新“全域化推进、互动化服务、技术化提升、链条化延伸、规模化发展”的农业生产托管“长子路径”。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政策引领,推进规模经营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引导更多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持续推进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持续充实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为服务主体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全域推进,纵深开展服务

充分发挥各乡镇、村的组织沟通协调作用,鼓励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主体+农户”方式探索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平川乡镇托管工作日趋成熟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实施区域从平川向丘陵山区推进根据丘陵山区种植地势现状开展机收(秸秆还田)、旋耕等作业,积极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三)坚持互动互惠,满足农户需求

推出“特色菜单”,让农户在选择中融入。按照全县机械化作业差异,创新制定“全托管”和“半托管”的托管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农户的各种需求。其中,“全托管”包括春耕、机播、中耕除草、机收(秸秆还田)、深翻(深松)、秋旋。即推行包含以耕、种、防、收为主的全托管作业环节;“半托管”包含机收(秸秆还田)、深翻(深松)、旋耕等部分核心作业环节,任选两个及以上环节作业。

(四)坚持技术支撑,促进增产增收

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大力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种植技术和机械化作业等先进生产方式,进一步减少农业生产投入资本,提高单产水平,改土壤结构,有效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我县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发展。同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稳定增加农民种地收入,有效释放劳动力,农户劳务收入大幅提高。

(五)坚持规范经营,提升托管成效

以创建省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县为契机,坚持补助标准、作业标准、管理模式“三个统一”,着力规范生产托管运行;加大试点项目争取力度,结合地域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积极创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方式,不断拓宽农业生产托管实施范围,向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倾斜,全方位推进耕、种、防、收全作业环节,着力延伸农业生产托管上下游产业链条,积极构建“县级统筹、市场主导、部门指导、乡镇监管、村级配合、主体服务、群众参与”的农业生产托管“长子模式”,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粮食丰产和农民增收的双赢效果。

、实施内容

(一)补助范围

为全面完成今年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任务,在多方调研走访、征求乡镇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实施规模托管作业。原则上实施区域要相对集中要尽可能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补助标准及补助环节

主要对玉米作物的春旋、播种、中耕除草、机秸秆还田)、深翻(深松)、秋旋等环节予以补助具体以实际作业情况进行补助。对平川地区,原则上财政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对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30元。丘陵山区划定以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全省征地片区分类中西部土石山区(Ⅰ区)和中部黄土丘陵区(Ⅱ区)为主要依据。托管服务组织不得干扰农机服务市场正常运行,主导产业补助指导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灵活调整

1.全程托管服务。全程托管服务包括春旋、播种中耕除草、机秸秆还田)、深翻(深松)、秋旋六个环节,达到四个及以上环节视为全程托管,每个环节参照市场价格按财政补贴标准予以补助

市场指导价格(仅供参考)和补助价格标准如下

                                    单位:(元/亩)

2.半托管服务。主要指春旋、播种、中耕除草、机收(秸秆还田)、深翻(深松)、秋旋等六个环节,达到两个及以上环节视为半托管,补助标准参照全托管环节补助标准表执行。今年在平川地区拟定在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深翻(深松)、秋旋三个环节中选择两个及两个以上环节作业;在丘陵山区、林缘地带不适宜大规模作业的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深翻(深松)、秋旋等环节中选择一个及一个以上环节作业。同时,聚焦粮食作物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机收可作为单环节补助,机收环节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原则上不少于100亩。

(三)补助对象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等文件要求,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一定条件: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5.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要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长子融媒体公示服务主体名单,并公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作业实施完成后,经县、乡、村联合验收小组审核验收合格,按照实际作业量(以农机作业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数据为重要依据)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

、实施流程

(一)报名优选。由社会化服务组织自主申请,经乡镇初审无异议后,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由乡镇根据辖区耕地保有量、地形、地势、地块等实际情况,合理上报作业面积量,推荐服务组织、服务区域(原则上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及服务环节。原则上每个乡镇推荐不低于2个服务组织。服务组织服务能力不得少于5000亩(丘陵山区除外)。

(二)确定主体。根据乡镇推荐情况,乡镇推荐的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公平竞争、规范择优遴选项目服务主体,既要促进公平竞争保证服务效果,又要防止形成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确定后的服务主体名单要通过长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子融媒体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宣传培训。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召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调研座谈会,学习领会中央有关农业生产服务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农业生产托管工作任务,明确各工作职责同时,深入服务试点工作拟实施区域农户进行政策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

(四)签订合同。承担任务的服务组织要与农户等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作业时间、质量标准、质检验收等。

(五)作业服务实施主体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相关服务。

(六)监督指导。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监督实施主体作业开展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要大力推进作业监测终端应用,将监测数据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七)考核验收。服务环节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自验,项目实施区域所在村对服务主体作业现状和服务农户真实性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或验收表),由服务主体书面提请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进行验收。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与项目实施乡镇成立联合验收小组,采取实地入户形式进行抽验,抽验农户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5%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环节并在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八)补助资金拨付。联合验收小组考核验收后,将验收结果在各实施主体的服务区域内公示(留存像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如有接到举报调查核实确有虚报不实情况,取消该项全部补贴。如无异议,将根据考核、公示结果,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结算,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实施主体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九)总结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各服务主体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将形成工作总结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绩效评估。项目完成后,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配合开展绩效评估。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内容、服务环节和运行机制,做好项目统筹推进和政策宣传工作,批复实施主体项目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村履行好属地责任,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组织、宣传、指导、协调工作,确保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动项目规范管理。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列支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培训经费等;坚决防止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

附件:1.2025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专班.docx

      22025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任务表(平川地区).docx

      32025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任务表(丘陵地区).docx

      4.2025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农机车主及机械花名表.docx

      52025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作业单.docx

    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长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