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子旅游法兴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21337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4〕13号 发文时间2024-04-22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长子县数字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4-22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丹朱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4年长子县数字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4月8日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长子县数字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

国家商务部将2024年确定为“消费促进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恢复和扩大消费决策部署,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晋情消费·惠购长子”

二、活动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发放原则,采取“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组合方式,以数字消费券的方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繁荣消费市场,拉动消费增长,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资金投入和安排

2024年,县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其中数字消费券950万元、农贸市场专用代金券50万元。

数字消费券采取分季度发行的方式,其中二季度发行300万元,三四季度根据市场消费情况安排。数字消费券分为商超零售、住宿餐饮、成品油、家电家居四类,二季度分别安排100万元、75万元、75万元、50万元。发放后期,未使用的资金可以打破行业界限使用。

为促进县城农贸市场发展,特安排50万元农贸市场专用代金券,由县商务局将资金划拨给丹朱镇人民政府,农贸市场专用代金券发放工作由丹朱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丹朱镇人民政府要责成专人负责,制定发放方案,健全档案资料。

四、发放时间

二季度数字消费券发行时间为5月份,县财政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发放工作,一周一轮,共六轮,发放时间为每天上午10时,首轮发放规模为数字消费券资金总额的1/3(约100万元),未核销金额顺延下一轮,发完为止。活动期间,可根据核销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消费券种类、张数、面额和有效期等。

五、发放平台

县商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合理合法择优确定有经验、风控能力强、数据反馈及时的支付平台承担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

六、适用范围

参加本次活动的商户必须是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且在长子县辖区内的商户,主要是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成品油行业的入统企业(个体工商户),交易地、经营地必须在长子县辖区内,列入社会失信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本次活动。对于满足入统条件但未被纳入核销范围的商户,由企业提出申请,通过支付平台开放的线上报名入口报名,由县商务局按程序审核通过后通知支付平台纳入核销范围。

(一)资金拨付 

县商务局提出资金申请,县财政局审核后,将数字消费券资金拨付至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根据数字消费券实际核销情况,向发放机构分批拨付,滚动使用。

(二)资金结算 

根据消费券实际核销金额结算,即活动期间消费券实际被使用核销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依据发放机构平台数据进行结算。发放机构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 

(三)资金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数字消费券在全县的发放、数据统计、效果分析、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数字消费券资金的预算安排及预算资金监督管理。

七、发放安排

(一)发放安排 

本方案印发后开始组织参与企业,按程序确定发放机构平台后纳入核销名单,5月份数字消费券分批次面向消费者发放。

(二)领取方式 

在发放机构APP首页设置专区入口,进入活动页面,实名认证后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数字消费券可每天领取,领取的数字消费券本轮(7日内)有效,可根据数字消费券核销情况和适用场景灵活调整有效时间。下轮活动开始后,上轮领取未使用的数字消费券将自动失效,申领者可在活动页面查看申领攻略。

(三)使用规则 

数字消费券采用线上发券、线下使用的形式,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参与活动的线下企业(个体工商户)选择使用,在消费结算时直接抵扣,以消费满减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补贴。

(四)消费券组成 

1.商超零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元、20元、50元三种。分别为满58减10消费券、满108减20消费券、满258减50消费券。每个消费者每种票券(10元、20元、50元)每轮可领取1张,但单笔结算只能使用1张数字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活动叠加使用,可根据发放情况调整面值。

2.家电家居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0元、200元、300元三种。分别为满588减100消费券,满1088减200消费券,满1588减300消费券。(需提供发票或销售凭证方可核销)。每个消费者每种票券(100元、200元、300元)每轮可领取1张,但单笔结算只能使用1张数字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活动叠加使用,可根据发放情况调整面值。

3.成品油专用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40元。为满200减40消费券。每个消费者每轮可领取1张票券,单笔结算只能使用1张数字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活动叠加使用,可根据发放情况调整面值。

4.住宿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元、30元、60元三种。分别为满50减10消费券、满150减30消费券、满300减60消费券。(需提供小票或销售凭证方可核销)。每个消费者每种票券(10元、30元、60元)每轮可领取1张,但单笔结算只能使用1张数字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活动叠加使用,可根据发放情况调整面值。

八、其他事项

(一)数字消费券结合实际,多轮次、分波段滚动发放,并结合实际核销情况,灵活调整票券种类、面额等。 

(二)县商务局、发放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投放活动宣传物料,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集中宣传造势,营造活动良好氛围。为提高宣传效果,在实体店布放数字消费券统一受理标识。数字消费券标识和宣传物料由发放机构统一设计制作、配发,组织商户进行统一收银培训,优化群众使用消费券软环境。


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长子县数字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