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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9020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3〕10号 | 发文时间:2023-04-07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2023年各乡镇“三农”重点工作专项考核任务》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4-07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2023年各乡镇“三农”重点工作专项考核任务》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2023年各乡镇“三农”重点工作专项考核任务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三农”重点工作,县政府对年度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各乡镇、各单位要主动履职尽责,按照任务分解清单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年度任务分解的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注重协同配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强化担当意识和协作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要主动与县农业农村局、统计局、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相关职能单位沟通对接,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县农业农村局和统计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组织协调,切实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专人跟踪督办。各乡镇要建立健全乡镇统计机构、统计岗位,进一步完善乡镇首席统计员制度,由分管副乡镇长担任首席统计员,根据人口、经济规模,至少配备一人以上专职统计员负责本乡镇统计工作。各行政村也要明确具体人员承担本村统计工作,乡村两级统计人员设置及变动要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并报送县统计局备案。同时,县政府将建立“月调度、季通报”的工作制度,全程跟踪问效、定期对账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