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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43903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2〕47号 | 发文时间:2022-07-04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7-0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长子县开展“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开展“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省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第五次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长司发〔2022〕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聚焦我县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努力解决基层执法监管宽、松、软的问题,有效管控化解各类监管风险,切实规范“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执法流程,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和单位要紧扣重点执法领域,围绕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开展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相关领域的监管隐患问题,强化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清单攻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法流程,树立执法权威。
三、重点执法领域
(一)安全生产领域
检查内容:城镇燃气、危化、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禁止野外用火的监督检查事项。
牵头领导:史宇荣(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能源局、长治市生态环境长子分局
执法乡镇:慈林镇、色头镇、大堡头镇
检查时间:7月7日—15日,以上乡镇执法完毕后,适时调度其他乡镇。
(二)农业领域
检查内容:对各类养殖场区和农药、肥料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经营假劣农资、购销台账是否健全、养殖场养殖档案是否健全、强制免疫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牵头领导:李晋平(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长治市生态环境长子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
执法乡镇:宋村镇、南陈镇、丹朱镇
检查时间:7月7日—15日,以上乡镇执法完毕后,适时调度其他乡镇。
(三)防洪防汛领域
检查内容:有无库区围垦、侵占库容、侵占毁坏大坝、溢洪道等水利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
牵头领导:李瑞栋(副县长、公安局长)
牵头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应急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
执法乡镇:石哲镇、碾张乡、鲍店镇、南漳镇、常张乡,以上乡镇执法完毕后,适时调度其他乡镇
检查时间:7月7日—15日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筹备(7月1日至7月5日)
重点执法单位依据本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制定专项行动检查事项清单(7月4日前完成),清单应当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含指导部门、协同部门)、明确实地检查的乡镇及接受行政检查对象、检查依据及检查内容;根据检查工作任务量确定检查人员,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工作方案要向县司法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7月6日至7月15日)
1.组织启动仪式。7月6日在文化广场举行行动启动仪式,县农业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相关执法单位及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参加。
2、强化实地督导。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执法业务指导工作,对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就农业、安全、防洪防汛领域点对点、手把手指导,确保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快速上手、规范执法。县直部门和乡镇两级联动,在联合执法办案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各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落地落实。
3、规范执法活动。进入检查单位和场所时,应当现场依法制作并出具执法检查文书。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检查,依法查阅比对检查对象的台账和有关资料,依法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取证,填写检查记录单,由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按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理。检查活动要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实时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
(三)总结提升(7月16日至7月18日)
1.查后处理工作。实地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完成后,县直相关单位要将检查情况同步录入“双随机”监管系统,并自动归集对外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根据职责权限落实下一步的调查与处理。对责令整改的事项,由下发整改通知机关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进行复查;对立案审查的,立案机关负责执行到位。针对重点对象或检查中发现的突出性、苗头性问题,县直相关单位应形成检查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并抄送相关部门,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效果。
2.汇总工作情况。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成效经验,排查问题不足,强化宣传引导,7月15日17时前将文件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执法检查活动相关照片和视频资料报送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PDF版总结发送邮箱zxsfj200903@163.com),县司法局汇总后逐级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及各乡镇综合执法相关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通力协作,明确分工。各乡镇和各县直相关单位要加强协同协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促提升,高质量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各检查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实现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专项行动监督举报电话(0355—8322238)。
(四)落实要求,确保实效。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将检查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发挥“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最大效用。对工作推进不力、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附件:长子县“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长子县“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瑞栋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 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艺兵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 :宋素斌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暴玉星 县委编办主任
王志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吴树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晋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师向东 县水利局局长
杨六清 长治市生态环境长子分局局长
鲍旭岗 县住建局局长
杨利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慧刚 县市场局局长
杜 洋 县能源局局长
王 勇 丹朱镇镇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王 栋 大堡头镇镇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慧芳 色头镇镇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王 彦 南漳镇镇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赵鹏飞 石哲镇镇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韩 征 宋村镇镇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柴 炎 南陈镇镇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申 政 碾张乡乡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秦燕妮 常张乡乡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崔 杰 慈林镇副镇长、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梁晓伟 鲍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张艺兵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