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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1867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2〕18号 发文时间2022-02-18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2-18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根据市平安办《关于印发<长治市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试点工作方案>》精神,高质量推动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现决定在我县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环境改善、服务提升、机制建立、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逐步提升、全面覆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建设,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现无物业住宅小区“有组织机构、有清扫保洁、有物业维修保养、有绿化养护、有安全防范、有停车管理”的基本物业服务目标。

二、工作步骤

经统计,我县县城范围内总计有小区135个。其中,74个单元楼住宅小区(包括11个小产权房小区),61个庭院小区(无物业管理,采取物管会自管模式清零);74个单元楼住宅小区中,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51个,无物业管理小区23个。

(一)确定试点(2022年2月上旬-2月底)。丹朱镇在无物业管理的23个单元楼小区中选定7个,确定为全县的试点小区。

(二)试点清零(2022年3月中旬-4月底)。在确定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因地制宜采取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社区居委会托管等不同模式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实现试点住宅小区管理服务专业化、精准化、精细化。

(三)总结推广(2022年5月-8月)。总结经验,全面推广试点实践经验和工作方法,对剩余16个小区以及61个庭院小区进行集中清零,为全面推进我县无物业小区清零行动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清零模式

根据无物业小区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物业企业接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社区托管兜底等方式,积极探索乡镇集中管理模式,解决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问题。

(一)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接管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无物业小区、单位自管小区,对经过环境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已组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党支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规范、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无物业小区(含单位自管小区),在乡镇、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充分征求业主意见,选择优质物业企业接管或引进国有物业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二)推行业委会(物管会)自管

未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住宅小区,推行“自助物业”服务模式,成立小区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指导组建业委会(物管会),采取业委会(物管会)自管形式,自聘人员做好小区保洁安保物业管理工作。

(三)实行社区托管兜底

针对零散楼栋、院落,在乡镇的指导下,由社区居委会组织无物业管理小区成立“社区物业服务自管会”实施托管,并根据小区划分基本情况,制定“一小区一对策”方案,采取利用小区公共收益和适当收费的原则,落实基础性物业服务。

(四)探索乡镇集中托管管理

针对无物业住宅小区零星分散的分布特点,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物业服务中心”,将辖区内无物业住宅小区统一打包成若干个物业管理区域,每个物业管理区域为一个物业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辖区物业管理服务。社区居委会通过日常监管、季度评议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开展监督评价,并决定是否续签以及绩效奖励。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开展效果,成立长子县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丹朱镇镇长担任,成员由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市场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各乡镇分管乡镇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各相关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全县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试点工作作为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抓严抓细抓实物业工作的重要途径,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清零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对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的试点,县住建局、丹朱镇、社区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无物业管理小区服务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如实公示收费信息和投诉电话。

(三)认真总结推广。要全面总结试点实践经验,提高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为推进今年年底实现各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奠定基础,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附件:1.无物业小区服务管理标准.pdf

2.长子县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试点小区清单.pdf

3.长子县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小区清单.pdf

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