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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0388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2〕3号 发文时间2022-01-11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1-1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慈林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

及土地复垦方案

为全面实施全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我县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后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复绿工作,提高采煤沉陷区土地利用效率,提高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纲领,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认真落实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复绿相关政策,解决采煤沉陷区环境突出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依据

按照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民安居工程“一启动三加快”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居发〔2014〕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晋政发〔2016〕31号)要求,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后必须尽快进行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我县的采煤沉陷区搬迁涉及1个村263户,目前已经基本具备旧房拆除与复垦条件。

三、目标任务

对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后腾出的263户旧房、院落及附属用地进行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治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增加耕地和林地面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四、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原则。旧房拆除后的用地和复垦要实施“五统筹”连片整治(即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相统筹),整体推进。

(二)分类实施原则。要坚持宜耕则耕、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游则游的综合治理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积极推进旧房拆除后田、水、路、林综合治理。

(三)协作推进原则。县政府统筹安排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复绿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慈林镇完成村庄搬迁后的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复绿工作。

五、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特成立长子县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晋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利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震东    县发改局局长

        常  凯    县财政局局长

        吴树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师向东    县水利局局长

        杨六青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宋  刚    县乡村振兴中心主任

        郭  军    慈林镇镇长

        冯贵宏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冯贵宏兼任,具体负责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中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等具体工作事宜。

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发改局按照《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环治理专项办公室关于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治沉地环办〔2019〕2号)精神,及时按程序移交自然资源局双签协议和搬迁花名表。

(二)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慈林镇政府及时开展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复绿工作。

(三)财政局做好资金筹措及拨付,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工程项目完成后要做好跟踪审计。

(四)慈林镇要制定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复绿实施方案,制定周密的工作推进计划,划定旧房拆除的范围界限,确保旧房拆除位置准确,建筑物及附属的水、电、气、旱井、树木等附着物拆除到位,确保按时完成拆除复垦任务;在项目实施前要将东马户村搬迁的263户旧宅基地证等不动产证件收回,交由自然资源局办理注销登记;在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复绿工作完成后,要及时组织进行自验,完成自验后报县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领导组进行最终验收,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

(五)其余各成员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4日至15日)。对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全面开展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各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至2022年12月30日)。对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长子县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复垦工作,研究解决土地复垦中重大决策问题。慈林镇是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落实治理过程中的各项任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障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后的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专项工作资金支持政策为户均补助1.8万元,出资比例参照《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7〕157号)文件确定的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中采矿权主体灭失办法执行(国家50%、省20%、市10%、县10%、个人10%),不足部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政策补充。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后复垦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规划建设。要用足用好政策资金,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凡挤占、转移、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安全稳定。坚决杜绝借旧房和土地复垦复绿盗挖各类资源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监管,施工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施工安全监管,防治机械伤害,保证人员及施工机械安全;要加强对施工队伍和人员的防火意识,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在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要加强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封闭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施工期间定期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保持施工现场周边安全整洁。

解读: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林镇东马户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