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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函〔2021〕53号 | 发文时间:2021-12-08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长子县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 发布日期:2021-12-08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县政府决定将“长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长子县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的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推动工作落实;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相关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直工委、卫体、发改、教育、法院、公安、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工信、市场、统计、医保、税务、工会、团委、妇联、融媒体、乡村振兴、中小企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负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