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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函〔2021〕21号 | 发文时间:2021-06-30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廉山书院文化发掘恢复、保护传承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6-30 |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发掘恢复、保护传承好“廉山书院”文化,发挥其对我县文化教育事业的积极作用,县政府原则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关于发掘恢复、保护传承廉山书院文化的请示意见。为更好发扬书院文化的宣传及传承工作,请县教育局、文旅局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互相配合,依托廉山书院悠久历史文化底蕴,合理利用空间资源,依托水上公园优势,建设廉山书院文化展示园(历史文化宣传)、劝学堂(节孝祠)及周边道路、硬化绿化等工作,确保廉山书院文化的发掘恢复、保护传承工作顺利推进。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