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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8858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1〕62号 | 发文时间:2021-11-11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1-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充分认识提高和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重大意义。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充分认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对于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举措,落实教师各类待遇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平均工资水平比较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计算比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计算比较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区附加津贴(规范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提高的部分,不纳入计算比较范围。
(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按现行政策规定实施,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参考标准, 按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确定。同时,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三)切实落实乡村教师倾斜政策。按照政策规定,根据乡镇工作年限和职称级别,严格落实并全额兑现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生活保障水平。
(四)统筹发放奖励性补贴。在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20号)的基础上,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应及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
(五)建立健全工资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义务教育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改革性补贴等工资待遇,要按照国家、省市及我县政策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落实到位。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要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统筹考虑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
(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所需经费,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履职主动性
成立长子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同志,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由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落实教师待遇问题。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主动作为。
1.县委组织部:按照上级部门相关统计口径的要求,负责明确应纳入测算基数的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2.县人社局:负责按照每年度县教育局和县委组织部报送的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和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情况,核算当地义务教育所有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公务员年平均工资的收入差距情况,并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开展日常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津补贴督查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加强经费筹措与保障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所需经费。
4.县教育局:负责做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状况统计工作,按要求向县财政、人社等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及时反馈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形成合力,切实保障组织实施到位
(一)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组织开展好自查与核查工作,认真查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搞变通,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迅速推进整改,确保党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化绩效考核。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要指导各学校按照奖优罚劣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绩效考核发放办法,按考核结果发放,充分体现干多与干少不一样、干好与干差不一样,学校根据教师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实行差别化发放,大力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督导核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提出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议,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县领导组成员单位要于每年3月下旬向县政府报告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四)强化舆论引导。保障工资待遇涉及义务教育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注重社会舆论引导,及时研判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