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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19206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1〕49号 | 发文时间:2021-08-02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公墓布局及运行试点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8-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8〕1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长发〔2019〕11号)精神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对照《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结合我县城乡人口规模分布情况,现将全县公墓布局及运行试点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布局情况
长子县殡仪馆位于常张乡东壁村李家峪自然村,占地面积50.7亩,建筑面积4872.9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综合楼、火化楼、告别楼、骨灰寄存区等。
县殡仪馆附近配建经营性公墓1处,占地面积46.58亩,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方式运作。
县级公益性公墓与殡仪馆临近,占地25亩,作为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及常张乡联村公益性公墓。
乡级联村公益性公墓共12个,分别是:丹朱镇南鲍公墓,占地面积29.44亩;大堡头镇南李公墓,占地面积14.68亩;鲍店镇曹家庄公墓,占地面积11.6亩;慈林镇龙泉公墓,占地面积25亩;南陈镇南陈公墓,占地面积15.99亩;南漳镇酒村公墓,占地面积11.22亩;宋村镇西王家堡公墓,占地面积21.18亩;石哲镇沿庄公墓,占地面积9.9亩;色头镇何平庄公墓,占地面积8.34亩;碾张乡付庄公墓,占地面积7.43亩;王峪中心东里公墓,占地面积17.67亩;横水中心崖底公墓,占地面积4.19亩。乡级联村公墓服务所属乡镇各村,服务半径超过5公里范围的少数村由乡镇政府继续选址,确保全县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二、实施办法
按照省市要求,今明两年要建成县殡仪馆,同步谋划运营办法。2021、2022、2023三年建成覆盖全县的公益性公墓,每年建设1/3公墓。根据《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中“积极探索在不改变林地草地用途前提下,在林地、草地等适当场所划定一定区域,进行林地、草地与墓地复合利用”的要求,乡镇联村公益性公墓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备案,行政审批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监管。依照《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过渡期5-8年,实行遗体葬和骨灰葬双轨运行模式,按照收费标准,选定资质单位实施,探索我县公益性公墓运营模式。民政局指导,丹朱、宋村镇等乡镇配合,试点运营,摸索经验,全县推广。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