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1-00383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20〕60号 | 发文时间:2021-01-06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1-0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9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案编制修订范围
本次编制和修订范围包括县总体应急预案、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县直部门应急预案,乡镇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
二、预案编制修订任务
(一)县级应急预案。县级应急预案分为总体预案(1部)、专项预案(44部)、部门预案(46部),共91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修订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协调组织编制、修订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编制、修订职责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健全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县级应急预案体系详见附件《长子县县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二)乡镇、部门应急预案。各乡镇负责修订本乡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各有关单位要在全面梳理原有预案的基础上,将一些高危行业和领城的部门预案升级为专项预案;对一些新出现的风险和风险较大的行业或领域,增加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基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委会、村委会等负责编制、修订本机关、企业和组织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三、预案编制修订时限
2021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完成一轮预案编制、修订工作。2021年9月底前,完成县总体应急预案、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2021年年底前,完成县级部门应急预案和乡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编制、修订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抓落实。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提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计划(目录),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调整情况,统筹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二)对照标准细修订。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本级、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参照长子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修编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通知》(长子应急总指办发〔2020〕1号)精神中的工作方法和步骤,进行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预案中指挥部的设立要纳入《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子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60号)体系范畴。
(三)加强监督保质量。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类应急预案纵向有效衔接、横向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企业、基层组织和单位编制、修订应急预案要坚持注重实际,确保务实管用。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