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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9-07973 |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19〕6号 | 发文时间:2019-03-05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南陈乡等两乡镇苏村等十四村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9-03-05 |
南陈乡人民政府、石哲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8年南陈乡等两乡镇苏村等十四村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是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县的2018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项目资金为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总投资1859.98万元,项目涉及南陈乡苗村、苏村、城阳村、凤台村、阳鲁村、刘家山村、关家山村、善村、西沟村;石哲镇刁黄村、晋义村、常峪村、马箭村、沟口村等十四个行政村。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开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
南陈乡、石哲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肃责任,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整治工作。
二、要统筹兼顾
乡镇要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既要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又要充分发挥整体管控作用,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项目顺利进场,按期完工。
三、要明确责任
南陈乡、石哲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处理好工程施工前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县国土局负责项目工程技术指导、施工、验收报备等工作。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有关单位要对资金的全程进行监管和设计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挪用专项资金,县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督,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设。
四、要精心组织
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经县国土资源局批复的设计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区位置和规模,确保工程施工结束后,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五、要加强监督
县政府督查室要对该项目进行巡回督查。对领导不重视、行动不迅速、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无理取闹,阻挠项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必要的时候移交纪检、公安等部门处理。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