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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6582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17〕93号 | 发文时间:2017-11-1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农村 环境 整治 乡村振兴战略 五道五治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17-11-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情况的通报》(晋政办发电〔2017〕76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141号)要求,今冬明春,我县将在6-8月份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下称:冬季行动),重点抓好“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巩固提升,结合全县“五道五治”行动正在开展的“建护坡、修水渠、治便道”三项重点工程,不断把农村环境整治引向深入,在全县再掀整治行动新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五道五治”行动,正在开展的“建护坡、修水渠、治便道”为主要内容,以“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提档升级为目标,解决好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打造绿水青山,建设生态美、生活美、田园美、家园美、宜居宜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整治重点
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是巩固“五道五治”治理成果,在前期集中整治三个月基础上的全面再深入、再延伸、再整治行动,要继续按照《关于做好全县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长子政办发〔2017〕66号)文件有关要求,坚持整治任务不变,整治标准不变,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一)治乱。要继续重点清理违建,坚决刹住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的现象。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突出问题要进行整治,对临路、临街墙体立面进行美化。在村容村貌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挖掘乡村文化内涵,要因地制宜,充分展现当地人文底蕴、精神风貌、农耕文化传承之美,彰显乡村文化特点。
(二)治垃圾。全面推进全县的农村垃圾统一收集与处理,逐步推广农村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理。结合冬季生活垃圾增量多的特点,突出清理环村、环镇、环景区和农村房前屋后、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城乡接合部的垃圾。开展废弃地膜、塑料及各类包装袋、塑料瓶等各类“白色垃圾”规范收集、科学整治行动。结合“五道五治”行动正在进行的“修水渠”重点工程,对河道垃圾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河道、湖、水库、水渠、岸堤整洁卫生。持续严打城市、工业垃圾“上山下乡”,尤其是城市生活、建筑垃圾向基本农田倾倒现象。在集中清理整治各类垃圾的同时,着力构建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保洁制度、垃圾处置办法及制定文明乡规民约,有序引导推进垃圾治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三)治污水。重点是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及河沟渠污水偷排,推进农村雨水、污水的分流治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统一收集与无害化处理。重点整治臭水坑、臭水池、臭水沟等黑臭水体;整治工业污水偷排、乱排行为,杜绝工业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水库、水渠和田间。
(四)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是清理畜禽粪污,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排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对条件不具备的要及时整改。积极推进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回收和处理好农药化肥包装物、废弃农膜,开展农田修复行动;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抓好秋冬春秸秆禁烧和秸秆资源综合利用。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一)各乡镇职责
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以乡镇为主体开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农村环境整治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
1、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村庄、道路两侧及乡村旅游景区周围的违法违章建筑物的依法拆除,联合开展违章建筑物综合治理。
2、负责对本辖区农村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存量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进行有效整治。同时,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定点设置垃圾投放(回收)点,整治河流及水域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对景区沿线、环景区的 “白色垃圾”、陈年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
3、负责清理水面漂浮垃圾,清理河道、湖、水库、水渠、岸堤各类垃圾,清除河流及水域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清理影响行洪安全的堆石、渣土、阻水桥涵、挡水建(构)筑物。
4、负责围绕中小型河道、水库、水渠,全面排查工业和生活废水直接或间接非法排入河(沟、渠)道的情况摸排,重点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及在河渠沟偷排污水行为,综合治理河(沟、渠)内污水坑、臭水池、臭水坑,严厉打击污染农田、危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种污水偷排行为。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区域的污水处理模式和路径。
5、负责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整治秸秆无序放置和焚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整治农业生产固体废弃物,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6、建立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长效机制。制定环境整治各类标准、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村规民约、营造舆论宣传氛围。
(二)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做好整治规划,完善整治标准,加强督促指导,狠抓检查考核,搞好专业培训,开展专项执法,确保整治成效。
县农委: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进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与市级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沟通平台与机制,信息互通,畅通渠道,密切合作。重点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与技术指导,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推广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逐步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抓好农业生产固体废弃物整治,对农药化肥包装、废弃农膜、根茬(枯秧)、育秧盘、谷壳、果壳等废弃物乱丢乱弃、随意堆放现象进行整治,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生产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
县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县环卫中心:牵头负责治垃圾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建筑材料堆放有序覆盖,防止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倒现象,禁止城市和工业垃圾“上山下乡”。指导督促各乡镇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指导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和农村垃圾填埋场,推进我县农村垃圾综合治理试点县工作。
县环保局:牵头负责治污水工作。负责各乡镇监管农村道路沿线企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联合有关部门查处污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指导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及规划,监督管理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作。对秸秆焚烧行为,组织专项巡查、检查,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开辟宣传专题,县新闻中心负责开辟专栏,对农村环境整治进行宣传报道。既要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也要对“脏乱差”等问题进行曝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集中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1月10日)。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重点内容和整治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制定细化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落实整治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11日—2018年3月31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上下联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突出重点,不留死角,强力引深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同时,着力构建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得到长治久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各乡镇是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要在11月13日前完成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要按照“整治力度不减、投入力度不减”的要求,针对各乡镇农村的不同情况,明确目标任务,统筹使用资金,广泛动员群众,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
(二)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我县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冬季行动工作由县“五道五治”办公室继续推进,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要责任,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到人。
(三)健全制度,上报信息。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信息调度报送制度,明确专人报送。调度情况要对照“三环三沿”重点和“四治”内容,严格按照调度表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分别于每月的2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人居办(农委三楼)。
(四)突出重点,分类治理。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突出“四治”中的重点内容,着重解决多年来群众想解决却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彻底的农村垃圾乱堆、污水乱流等“脏乱差”问题。
(五)典型选塑,推广经验。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大媒体宣传和曝光力度,推广整治经验,对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陈规陋习形成压倒性舆论优势,大力弘扬有利于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新风正气。同时,将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重点内容、突出成绩、典型案例等信息以简报形式每周五报送县人居办(农委三楼),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六)加强督查、确保成效。要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和“五道五治”行动同督查,各督查组要继续坚持深入工作一线,督促指导,掌握进度,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