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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0443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17〕21号 | 发文时间:2017-06-1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基地县建设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17-06-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大力实施“221”工程,即新(扩)建20个千头猪场,20个万只禽场,100个家庭畜牧场,全县畜禽养殖量新增1000万只(头),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3.07万吨、5.085万吨、0.048万吨。(2017年各乡镇畜牧业生产任务分解见附表)
二、主要工作
(一)科学规划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规划禁养区、限养区。新(扩)建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并且与养殖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今年全县要新(扩)建千头猪场20个,万只禽场20个,家庭(畜)牧场100个。
(二)强化粪污治理。原有畜禽养殖场要提升粪污处理能力,今年要完成102个养殖场新建粪污处理设施,鼓励与本县有机肥厂(鲍店晋科、碾张鑫利源、大堡头柳树有机肥厂)合作共赢、互利互惠,实现畜禽粪污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利用。
(三)壮大龙头企业。属地乡镇要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建设,温氏100万头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要尽快开工,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我县生猪产业快速发展。继续壮大新拓养殖有限公司、惠民养殖合作社、万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鑫利源养殖合作社等养殖龙头企业生产规模,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四)狠抓疫病防控。县畜牧中心要继续扎实做好禽流感、口蹄疫、新城疫等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强化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五)严格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畜牧中心要加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源头监管,持续开展“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专项检查,确保肉、蛋、奶等畜产品消费安全。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基地县建设的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持续发力,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基地县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落实好养殖用地,金融贷款和中央、省、市、县惠农政策,各乡镇要统筹整合惠农资金,用好、落实好县政府惠农资金,确保惠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提升服务水平。要抓好畜牧兽医技术人才的教育,提升技术水平。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搞好畜牧兽医技术培训,打造一批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才队伍,为畜禽基地县建设提供队伍保障。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